《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濟南市區省級稅收納稅業戶辦理稅務登記的緊急通知》是山東省地方稅務局1995年11月2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濟南市區省級稅收納稅業戶辦理稅務登記的緊急通知
- 頒布時間:1995年11月28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中央駐魯企事業單位,省直各部門:
我省對省級稅收徵收管理做出新的調整布置後,對濟南市區省級稅收進行直接徵收及其納稅業戶具體辦理稅務登記的問題,省地方稅務局已在1995年1 1月3日中央駐魯企事業單位、省直各部門省級稅收征管工作會議上作了布置,並在濟南日報發了通告。從該項工作進展情況看,濟南市區繳納省級稅收的納稅業戶普遍比較重視,積極到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諮詢並辦理稅務登記。但也有部分企事業單位至今尚未前來聯繫辦理。對此,省地方稅務局進一步強調並緊急通知如下:
一、凡設在濟南市市中區、歷下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區域內繳納省級稅收的納稅業戶,應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徵收管理範圍的通知》(魯財辦字[95]31號)、《關於濟南市區省級預算稅收徵收管理移交問題的通知》(魯地稅辦字[95]19號)、《關於集中辦理稅務登記的通知》(魯地稅直屬字[95]2號)檔案以及省地方稅務局1995年11月6日濟南日報發布的通告的有關規定,於1995年12月20日前到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辦理稅務登記。
二、為避免在規定期限後一階段稅務登記工作過分集中,影響對納稅人的服務,經研究,對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濟南市區省級稅收納稅業戶的稅務登記工作,按照以下區域與時間分別進行:市中區、歷下區、槐蔭區:12月1日至12月10日天橋區、歷城區、高新技術開發區:12月11日至20日上述濟南市各區區域內繳納省級稅收的納稅業戶,請按以上具體安排及時到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辦理稅務登記。
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的星期天將正常工作。
三、截止1995年12月20日,對濟南市區內愈期辦理稅務登記的省級稅收納稅業戶,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請迅速轉知所屬(轄)企業單位依照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