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際貨運代理協會

山東省國際貨運代理協會

山東省國際貨運代理協會是由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並依法在山東境內註冊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自願組成的非贏利性的行業社團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國際貨運代理協會
  • 成立時間: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 性質:非贏利性的行業社團組織
  • 從業員工:近萬人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協會成立於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現有會員企業245家,從業員工近萬人。協會的宗旨和主要任務是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山東省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管理,維護國際貨運代理業的正常經營秩序,推動會員企業加強交流與合作,依法代表本行業利益,保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服務,促進山東對外貿易和國際貨運代理業的發展。
協會是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的團體會員,並被選為常務理事單位,協會已與國內外一些同業團體建立了經常性的聯絡與交流。協會設有秘書處、諮詢聯絡部、信息培訓部等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協會日常事務。

協會章程

章 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及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山東省國際貨運代理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譯名稱為:SHANDONG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DIF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經外經貿部批准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在山東省境內註冊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自願結成,非營利性的行業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旨在配合政府部門加強對我省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管理;維護國際貨運代理業正常經營秩序;推動會員企業加強交流與合作;依法代表本行業利益;保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為會員企業服務;促進對外貿易和國際貨運代理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山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和山東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協會的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
第二章 任 務
第七條 協會的主要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政府部門加強行業管理。
2、了解會員的業務發展情況,反映會員的要求和建議,積極協助會員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努力為會員服務。
3、促進會員之間的聯繫,增進會員之間的交流,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推動會員之間的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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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表本行業協調與有關部門、團體之間的關係,保護行業利益,維護行業信譽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5、制定行業自律準則,監督檢查企業經營行為,制止非法經營和不公平競爭,接受和處理有關投訴,維護行業的正常經營秩序。
6、對國內外市場情況調查研究,為會員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組織相關業務研討,促進經驗交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出版會刊和其它刊物。
7、與國內外有關行業組織建立業務聯繫,促進相互交流與合作。
8、組織本行業各類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
9、開辦服務性實體,從事有償服務,為協會開展工作和發展提供必要的經費補充。
10、 業務主管單位委託的工作。
11、 會員大會和理事大會決定的其它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協會吸收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承認並履行本協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3、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企業;
4、在本行業有一定影響的個人。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理事會授權機構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對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4、有權享受協會提供的書刊、信息資料及業務諮詢、人才培訓等各項服務;
5、 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和規定;
2、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3、向協會提供業務情況和資料;
4、承辦協會交辦的工作;
5、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書。 第十四條 對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會員,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同時,可視情建議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審議理事會提出的議案;
5、決定終止事宜;
6、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四年改選一次,理事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4、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頂。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除二、四兩項外的各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由到會常務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在本行業有較大影響;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再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
2、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4、 理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第三十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 提出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 會費;
2、 捐贈;
3、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收入;
4、 開辦服務性實體按有關規定收繳的經費;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工作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使命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01年4月20日第二屆理事會第二次全體大會表決通過。並於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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