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咨議局位於大明湖西南岸,圓形建築。清代末年建。1911年後為北洋軍閥“山東省議會”駐地,後為國民黨山東省部所在地。年久失修,1975年拆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咨議局
- 所在地區:山東省
- 屬性:政府機關
- 位於:大明湖西南岸
簡介,行使權力,
簡介
山東是設立咨議局較早的一個省,局址選定在原貢院供考生應試的號舍一帶。山東省咨議局的“鳥籠子”建築物,始建於1908年,從建成到拆掉一共經歷了六七十年的時間。它建成所在的街道,時稱抱廈街,門牌3號;原址位於今歷下區大明湖路西段路北、省府北門對過。
山東省咨議局整個建築物的設計構思新穎,在國內堪稱一項創舉。它模仿歐美國家傳統的議會大廳圓形建築形式,樓高三層。外形上半部有些像北京天壇祈年殿,有兩層檐,攢尖式屋頂,頂端豎立著高高的避雷針。兩層檐間,並排裝有八扇屏風狀的窗戶,為了讓室內大廳充分採光,環樓鑲有從美國進口的鋼絲玻璃。它所有的窗戶一律漆成紅色,整個建築掩映在大片綠陰之中,既美麗又壯觀。從遠處看,這座又高又圓的建築,它的屋頂還帶個尖,很像一個大鳥籠子,也就落了個“鳥籠子”的外號。山東省咨議局院內花草樹木很多,路旁、牆下到處是紫紅的牽牛花,房前屋後有垂柳、桑樹、國槐等,環境十分優美。
“鳥籠子”可以說是近代以來反映濟南以及山東政治局勢的重要場所。民國期間取消了山東省咨議局,改設山東省議會。
行使權力
山東省咨議局自1909年10月14日(宣統元年九月一日)成立後,主要行使了下列權力:
一、選舉資政院議員
1909年10月24日(宣統元年九月十一日),山東咨議局舉行了資政院議員互選。當選人為(按得票多少為序):陳命官、王昱祥、蔣鴻斌、彭占元、汪岱霖、尹祚章、張樹庭、金毓珍、郭連科、孔廣淇、徐書年、鄭熙嘏。
二、議決咨議局自行提出的議案
(一)民政類。計有:《議決添設水上警察文並折》、《議決禁賭辦法文並折》、《議決弭盜治本治標辦法文並折》、《議決批答議案及批准公布施行日期案》、《議決整頓巡警教練所案》、《議決巡視電線及賠償損失辦法案》、《議決禁菸辦法案》、《議決請飭各州縣議事會稽查巡警案》、《議決上年(1909)陳述運河利弊請速飭逐條答覆案》 、 《議決東平州運河兩岸荒地變價處理建議案》、《議決治理黃河案》、《議決移民實邊案》、《議決速撤益都試辦林業委員以紓民困建議案》、《議決鹽務未經厘定新章仍照上年(1909)批准定價定秤二條施行案》、《議決整頓各州縣農務分會案》、《議決剔除利津縣各項積弊建議案》、《議決整頓山東沿河渡船以重人命案》、《議決剔除蒙陰縣各項積弊建議案》、《議決提倡天足會辦法案》等19件。
(二)學務類。計有:《議決維持公立私立各學堂以廣教育辦法文》、《議決呈請本省學務飭下提學司逐年答覆文並折》 、 《議決實行普通宣講以開民智文並折》、《議決整頓學務辦法二條文並折》、《議決遵批議復學務各案文》、《議決呈請飭撥教育會專款請願書》、《議決實行通俗教育先注重改良戲劇案》、《議決速設女子私塾以為國小教育基礎案》、《議決存古學堂暫緩開辦案》、《議決請撥尚志堂作為公立法政校地案》、《議決開辦法政學堂由議長副議長捐助銀兩案》、《議決公立法政學堂簡章及預算表案》、《議決整頓青州駐防中學堂建議案》、《議決各學堂職教各員劃一薪水案》、《議決高等學堂監督管理違法案》、《議決裁撤省城國小公所並整頓省城簡字學塾案》、《議決整頓學務公所及各屬學堂勸學所案》等17件。
(三)軍政類。計有:《議決整頓東省駐防新軍文》、《議決變通兵隊有益地方文》等2件。
(四)外交類。計有:《議決融化民教文並折》、《議決擬定限制販運耕牛出口以重農民根本文並折》、《議決建議保護華票文並折》等3件。
(五)交通類。計有:《議決煙濰鐵路辦法文並折》、《議決呈請公舉津浦鐵路檢查員文並折》、《議決山東黃河除弊興利文並折》、《議決運河變通辦法文並折》等4件。
(六)實業類。計有:《議決墾務改良辦法文並折》、《議決推廣種樹辦法文並折》、《議決擬剔鹽務積弊及改良辦法文並折》、《議決寬籌駐防旗丁生計營業文並折》等4件。
(七)財政類。計有:《議決財政審查預備並請求通飭公布文並折》、《議決擬剔除稅契舊弊文並折》、《議決滕縣花生捐款改作巡警公費文》、《議決厘剔集稅中飽化私為公悉充地方自治經費文並折》、《議決錢糧串底及各行陋規提作自治經費案》、《議決剔除稅契積弊案》、《議決預防自治經費爭議辦法案》、《議決厘剔集稅中飽充自治經費案》、《議決籌撥裁缺學田補助自治經費案》、《議決請撥德州粥廠補助經費建議案》、《議決州縣徵收糧稅銅元制錢搭收建議案》、《議決經費公布辦法案》、《議決裁撤籌款分局以節糜費案》、《議決裁撤綠營武弁以節糜費建議案》、《議決請撥臨清粥廠補助經費建議案》等15件。
(八)司法類。計有:《議決貼示判決書以成信讞文並折》、《議決改良各州縣統計處之辦法文並折》、《議決整頓詞訟冤抑文並折》、《議決救濟公事延擱文並折》、《議決禁革地方差徭及禁革地方官價辦法文並折》、《議決糾正佐貳擅受詞訟武職干預公事州縣輕入人罪文並折》、《議決蘭郯兩境盜賊橫行應分設巡防建議案》、《議決整頓詞訟案》、《議決自治會附設息訟所案》、《議決呈明各州縣對於上屆批准公布各案執行實在情形案》、《議決剔除衙署積弊案》、《議決官吏違法案》、《議決東海關龍口稅務分局官吏積弊案》等13件。
(九)特別法案。計有:《議決劃一各局處所學堂等人員薪水辦法文並折》、《議決請求各官署速頒布比年辦事期限單及行政統計表冊登載官報文並折》、《議決考試差委法文並折》等3件。
三、議復、議決撫部院發交咨議局的議案及諮詢案
一、選舉資政院議員
1909年10月24日(宣統元年九月十一日),山東咨議局舉行了資政院議員互選。當選人為(按得票多少為序):陳命官、王昱祥、蔣鴻斌、彭占元、汪岱霖、尹祚章、張樹庭、金毓珍、郭連科、孔廣淇、徐書年、鄭熙嘏。
二、議決咨議局自行提出的議案
(一)民政類。計有:《議決添設水上警察文並折》、《議決禁賭辦法文並折》、《議決弭盜治本治標辦法文並折》、《議決批答議案及批准公布施行日期案》、《議決整頓巡警教練所案》、《議決巡視電線及賠償損失辦法案》、《議決禁菸辦法案》、《議決請飭各州縣議事會稽查巡警案》、《議決上年(1909)陳述運河利弊請速飭逐條答覆案》 、 《議決東平州運河兩岸荒地變價處理建議案》、《議決治理黃河案》、《議決移民實邊案》、《議決速撤益都試辦林業委員以紓民困建議案》、《議決鹽務未經厘定新章仍照上年(1909)批准定價定秤二條施行案》、《議決整頓各州縣農務分會案》、《議決剔除利津縣各項積弊建議案》、《議決整頓山東沿河渡船以重人命案》、《議決剔除蒙陰縣各項積弊建議案》、《議決提倡天足會辦法案》等19件。
(二)學務類。計有:《議決維持公立私立各學堂以廣教育辦法文》、《議決呈請本省學務飭下提學司逐年答覆文並折》 、 《議決實行普通宣講以開民智文並折》、《議決整頓學務辦法二條文並折》、《議決遵批議復學務各案文》、《議決呈請飭撥教育會專款請願書》、《議決實行通俗教育先注重改良戲劇案》、《議決速設女子私塾以為國小教育基礎案》、《議決存古學堂暫緩開辦案》、《議決請撥尚志堂作為公立法政校地案》、《議決開辦法政學堂由議長副議長捐助銀兩案》、《議決公立法政學堂簡章及預算表案》、《議決整頓青州駐防中學堂建議案》、《議決各學堂職教各員劃一薪水案》、《議決高等學堂監督管理違法案》、《議決裁撤省城國小公所並整頓省城簡字學塾案》、《議決整頓學務公所及各屬學堂勸學所案》等17件。
(三)軍政類。計有:《議決整頓東省駐防新軍文》、《議決變通兵隊有益地方文》等2件。
(四)外交類。計有:《議決融化民教文並折》、《議決擬定限制販運耕牛出口以重農民根本文並折》、《議決建議保護華票文並折》等3件。
(五)交通類。計有:《議決煙濰鐵路辦法文並折》、《議決呈請公舉津浦鐵路檢查員文並折》、《議決山東黃河除弊興利文並折》、《議決運河變通辦法文並折》等4件。
(六)實業類。計有:《議決墾務改良辦法文並折》、《議決推廣種樹辦法文並折》、《議決擬剔鹽務積弊及改良辦法文並折》、《議決寬籌駐防旗丁生計營業文並折》等4件。
(七)財政類。計有:《議決財政審查預備並請求通飭公布文並折》、《議決擬剔除稅契舊弊文並折》、《議決滕縣花生捐款改作巡警公費文》、《議決厘剔集稅中飽化私為公悉充地方自治經費文並折》、《議決錢糧串底及各行陋規提作自治經費案》、《議決剔除稅契積弊案》、《議決預防自治經費爭議辦法案》、《議決厘剔集稅中飽充自治經費案》、《議決籌撥裁缺學田補助自治經費案》、《議決請撥德州粥廠補助經費建議案》、《議決州縣徵收糧稅銅元制錢搭收建議案》、《議決經費公布辦法案》、《議決裁撤籌款分局以節糜費案》、《議決裁撤綠營武弁以節糜費建議案》、《議決請撥臨清粥廠補助經費建議案》等15件。
(八)司法類。計有:《議決貼示判決書以成信讞文並折》、《議決改良各州縣統計處之辦法文並折》、《議決整頓詞訟冤抑文並折》、《議決救濟公事延擱文並折》、《議決禁革地方差徭及禁革地方官價辦法文並折》、《議決糾正佐貳擅受詞訟武職干預公事州縣輕入人罪文並折》、《議決蘭郯兩境盜賊橫行應分設巡防建議案》、《議決整頓詞訟案》、《議決自治會附設息訟所案》、《議決呈明各州縣對於上屆批准公布各案執行實在情形案》、《議決剔除衙署積弊案》、《議決官吏違法案》、《議決東海關龍口稅務分局官吏積弊案》等13件。
(九)特別法案。計有:《議決劃一各局處所學堂等人員薪水辦法文並折》、《議決請求各官署速頒布比年辦事期限單及行政統計表冊登載官報文並折》、《議決考試差委法文並折》等3件。
三、議復、議決撫部院發交咨議局的議案及諮詢案
(一)民政類。計有:《議決交通巡警案二條擬定辦法文並折》、《議決地方自治辦法四條文並折》;《議復籌設商品陳列所案》、《議複選舉勸業員案》、《議復省城巡警捐案》、《議復交局複議省城巡警捐以現在情形未便酌定辦法案》等6件。
(二)學務類。計有:《議決交議關於教育案各條文並折》;《議復徵收學費案》、《議復交局複議徵收學費仍執前議案》、《議復分區勻設簡易識字學塾案》、《議復實業教育分認學科案》等5件。
(三)實業類。計有:《議決整頓商務辦法文並折》、《議決提倡工業文並折》、《議決推廣農會宜先注意實行辦法文並折》等3件。
(四)財政類。計有:《議決請將稅契加款仿照直隸成例充本地學堂經費文並折》、《議決請將曹州罰款留作辦公經費及查明數目文並折》、《議決呈復典當收息文》;《議復籌辦自治藉資附捐有無流弊諮詢案》 、 《議復籌辦附捐預防爭議諮詢案》、《議復清理地方公益款項規則案》 、 《議復交局複議清理地方公益款項規則案》、《議復丁漕征銀諮詢案》、《議復宣統三年地方行政經費預算案》等9件。
四、咨議局議員呈交撫部院的請願書及建議文
咨議局議員呈交的書文計有:《東阿諸縣議員請留斗捐作自治經費請願書並折》、《呈院泰安縣議員朱承恩在籍辦理新政劉培文從中阻擾文》、《呈院黃縣議員王治薌為小民冤斃多命官不準理反遭笞押文》、《呈院惠民縣議員董廷綮函陳該縣令於批准議案及地方應興事概未實施文》、《呈院膠州議員邱桂喬等函陳該州積弊文》、《呈院魚台縣議員王玉年等請將團地歸公計畝升科文》、《呈院東平州議員范德如函陳吳委徇情誣衊請委複查文》等7件。
五、咨議局受理的請願書
咨議局總計受理56件請願書,其中民政類13件,學務類5件,軍政類1件,外交類1件,交通類6件,實業類7件,財政類9件,司法類14件。
六、咨議局議員的有關活動
1909年9月27日,咨議局楊毓泗(議長)等100名議員和紳民石金聲等致電清政府外務部,要求將德商五礦契約期滿作廢,反對收贖。是年11月17日,山東及直隸、奉天等16省議員代表到滬,於18日開請願國會代表團談話會,會期半月;並擬於月底集中北京,請願速開國會。1910年10月3日,山東咨議局部分議員因曲詩文(萊陽縣被清軍鎮壓的反對知縣任用劣紳、苛征重稅、侵吞農民備荒積穀的聯莊會會長。) 一案,與當局發生爭論,憤而辭職。
(二)學務類。計有:《議決交議關於教育案各條文並折》;《議復徵收學費案》、《議復交局複議徵收學費仍執前議案》、《議復分區勻設簡易識字學塾案》、《議復實業教育分認學科案》等5件。
(三)實業類。計有:《議決整頓商務辦法文並折》、《議決提倡工業文並折》、《議決推廣農會宜先注意實行辦法文並折》等3件。
(四)財政類。計有:《議決請將稅契加款仿照直隸成例充本地學堂經費文並折》、《議決請將曹州罰款留作辦公經費及查明數目文並折》、《議決呈復典當收息文》;《議復籌辦自治藉資附捐有無流弊諮詢案》 、 《議復籌辦附捐預防爭議諮詢案》、《議復清理地方公益款項規則案》 、 《議復交局複議清理地方公益款項規則案》、《議復丁漕征銀諮詢案》、《議復宣統三年地方行政經費預算案》等9件。
四、咨議局議員呈交撫部院的請願書及建議文
咨議局議員呈交的書文計有:《東阿諸縣議員請留斗捐作自治經費請願書並折》、《呈院泰安縣議員朱承恩在籍辦理新政劉培文從中阻擾文》、《呈院黃縣議員王治薌為小民冤斃多命官不準理反遭笞押文》、《呈院惠民縣議員董廷綮函陳該縣令於批准議案及地方應興事概未實施文》、《呈院膠州議員邱桂喬等函陳該州積弊文》、《呈院魚台縣議員王玉年等請將團地歸公計畝升科文》、《呈院東平州議員范德如函陳吳委徇情誣衊請委複查文》等7件。
五、咨議局受理的請願書
咨議局總計受理56件請願書,其中民政類13件,學務類5件,軍政類1件,外交類1件,交通類6件,實業類7件,財政類9件,司法類14件。
六、咨議局議員的有關活動
1909年9月27日,咨議局楊毓泗(議長)等100名議員和紳民石金聲等致電清政府外務部,要求將德商五礦契約期滿作廢,反對收贖。是年11月17日,山東及直隸、奉天等16省議員代表到滬,於18日開請願國會代表團談話會,會期半月;並擬於月底集中北京,請願速開國會。1910年10月3日,山東咨議局部分議員因曲詩文(萊陽縣被清軍鎮壓的反對知縣任用劣紳、苛征重稅、侵吞農民備荒積穀的聯莊會會長。) 一案,與當局發生爭論,憤而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