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學院行政法治研究所

山東政法學院行政法治研究所

山東政法學院行政法治研究所系法學院專任教師根據我校《科研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法學院行政法學教學科研工作的實際需要,從行政法學教學科研師資力量出發,立足於行政法學學科建設的近期和長遠發展目標,特獲準成立的掛靠於法學院的研究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政法學院行政法治研究所
  • 性質:科研機構
必要性,主要研究方向,對行政法立法指導思想的研究,對行政法法律體系的研究,對行政法治監督的研究,設立形式,骨幹人員,研究成果,主持的科研項目,出版的學術著作,發表的學術文章,獲得的科研獎勵,

必要性

行政權的擴張雖然有其歷史必然性,但也因此增加了行政權對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威脅,正是由於這種威脅的不斷加劇,促使人們制定相關的法律來規範控制行政權,並最終導致了行政法部門的產生和發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伴隨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行政權的擴展趨勢同樣是不可避免的,行政權對公民權利自由的潛在威脅也同樣是存在的。因此,規範控制行政權,使其更有效地服務於人民的利益和公民權利,也理應成為社會主義國家行政法的核心任務。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關鍵和核心,其目的在於合理配置行政權力,有效規範行政權力的運作,從而為公民權利的行使提供充分保障,實現公平、正義、自由、秩序等價值目標。

主要研究方向

對行政法立法指導思想的研究

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權急劇膨脹,如何防止和控制其濫用是時代的主題。服務行政是現代行政的基本要求,其主旨在於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市場經濟的發展及民主法治的進步,要求政府角色重塑,以社會公益為依歸,以服務人民為基本價值取向,把服務精神貫穿於全部行政管理活動。如何在行政法立法中貫穿這一指導思想,是行政法治研究的重要問題之一。

對行政法法律體系的研究

由於我國行政執法領域內容非常廣泛,但是,相應的立法空白非常多,沒有形成完整、系統的法律體系。因此,進行相關領域的立法研究,以推動立法步伐,改變某些領域無法可依或有法難依的狀況。當前,主要研究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市場經濟秩序、巨觀調控、社會保障和救濟、規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解決在建立商品市場、原材料市場、金融、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勞動力市場等方面執法依據不足的狀況;同時,研究如何提高立法質量,糾正片面追求數量而忽視立法質量的傾向。法律、法規的生命力在於其質量。近年來我國頒布實施的許多法律檔案修改過於頻繁,並且有些在實踐中難以施行,問題的要害在於立法時,立法者對該法所調整的社會關係缺乏科學而精細的調查研究,或者著力於通過立法解決本部門的編制、級別、經費及其他種種具體問題。應當看到,一個法律檔案制定得成功與否以至於最終能否被有效地施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該法是否正確而深刻地反映了廣大人民民眾的意志和利益,以及它所要調整的那部分社會事務發展的客觀規律。因此,立法必須提高民主化和科學化程度,使法律充分體現民意,與社會生活相一致,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要防止立法中滲入局部利益和部門利益而影響法律的全面、公正和完整。同時,避免各種規範性檔案在調整社會事務時發生重複、衝突或疏漏,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

對行政法治監督的研究

行政法治化是現代國家行政權力運行的一個重要特點,也是社會主義國家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而健全行政法治監督機制,則是行政法治化得以實現的前提和保障。我國社會主義行政法治,由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行政司法和監督行政所構成。其中,行政立法是基礎和前提,行政執法是關鍵和中心環節,而行政司法和監督行政則作為行政法治的保障貫穿行政法治建設的全過程。監督行政不僅防止不合法、不適當的行政立法發生,而且為滿足行政立法的需要提供著可靠信息;不僅揭露和制裁行政違法行為,而且促使行政主體為實現依法行政的目標而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從而提高執法水平;不僅有利於行政糾紛及時、正確、合法地解決,而且有利於加強行政主體的法治觀念和責任意識。因此,行政法治監督的理論研究,對於完善行政立法、改善行政執法和行政司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行政法治研究的一個必要的方面。

設立形式

由於我校行政法課程主要由法學院教師承擔,同時,我校系統研究行政法治剛剛起步,因此,研究所擬採用掛靠的形式成立,掛靠於法學院。

骨幹人員

該研究所所長由林樹金副教授擔任;郝宇偉、王珂瑾、劉建軍、崔建科、徐永濤、劉立敏、呂愛珍、苗雨為成員。

研究成果

截至2013年,山東政法學院行政法治研究所共有以下研究成果。

主持的科研項目

王珂瑾:農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構建研究(山東政法學院科研項目2012F03B)
劉建軍:論山東省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法制化:立法模式與建議(山東省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2013RKB015030)
王珂瑾:政府職能轉變與行業協會發展研究(濟南市哲學社科規劃課題14BGF20)
苗 雨:山東省政府責任法治化研究(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14-ZC-ZF-02)
徐永濤:中國網路社團的治理研究(山東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計畫項目J12WB54)
呂愛珍:建設服務型政府視角下的濟南市失獨家庭救助體系研究(濟南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13CFF26)
呂愛珍:山東省契約能源管理問題研究(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13DFXJ07)
徐永濤:網路社群的規制研究——以山東省戶外風險性運動網路社群的規制為例(山東省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2013RKB01365)
徐永濤:社會管理創新背景下的行政約談法治化研究(山東政法學院科研項目2013F12B)
劉立敏:新形勢下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權益保障研究(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13-GM-120)

出版的學術著作

呂愛珍:教育系統廉潔法治建設比較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

發表的學術文章

崔建科:論行政法律制度對人權的保障(現代企業教育)
崔建科:《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的現狀及建議(前沿)
劉建軍譯:監視理論的闡釋:歷史與批判視角(政法論叢)
劉建軍:我國公共場所圖像監視法律治理路徑分析(政法論叢)
苗 雨:正當行政程式與政府責任個人化(東方行政論壇)
王珂瑾:從缺位到歸位:農村社會保障中的政府責任(蘭州學刊)
崔建科:論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制度的構建(法學論壇)
郝宇偉:群體性事件中的“暴力觀”辨析——與王國勤先生商榷(探索與爭鳴)
林樹金: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司法審查(求索)
徐永濤:論免登記社團(東嶽論叢)
徐永濤:網路社團合法性困境的法律分析(山東行政學院學報)
徐永濤:論馬克思《關於現代國家的著作的計畫草稿》的憲政思想(政法論叢)
徐永濤:我國行政約談的理論基礎及法治化(東嶽論叢)

獲得的科研獎勵

苗 雨:正當行政程式與政府責任個人化(第二屆東方行政論壇優秀成果三等獎)
崔建科:論我國成年精神障礙者監護制度之完善(山東政法學院二零一一年度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苗雨:論我國大學章程的制定主體(第十九次山東省法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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