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學院文化藝術傳播研究中心

山東政法學院文化藝術傳播研究中心

山東政法學院文化藝術傳播研究中心以山東政法學院傳媒學院為依託,成立於2012年。本中心下設文化審美研究所、通識教育研究所、廣播電視藝術研究所,面向全校開設藝術審美與通識教育類課程二十多門。除教學外,本中心還負責全校美育教育、文化審美研究等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政法學院文化藝術傳播研究中心
  • 成立時間:2012年
  • 隸屬單位:山東政法學院
中心概況,工作原則,發展目標,

中心概況

山東政法學院文化藝術傳播研究中心以傳媒學院為依託,成立於2012年。本中心下設文化審美研究所、通識教育研究所、廣播電視藝術研究所,面向全校開設藝術審美與通識教育類課程二十多門。除教學外,本中心還負責全校美育教育、文化審美研究等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本中心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員工51人,其中專職教師46人。專職教師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講師21人,專職教師中博士占到41.6%,碩士占到95%以上,其中文學博士7人,藝術學碩士8人,形成了一支職稱結構合理,知識結構完善的師資隊伍。

工作原則

本中心確立了如下實施美育的原則:
第一,寓教於樂的原則。結合學生的審美特徵,有的放矢地進行審美教育。充分利用音樂、舞蹈、繪畫、詩歌、書法等媒介,樂中施教,提高學生的審美趣味,培養學生的高尚情操。
第二,因材施教的原則。根據學生的年齡差異、個性差異以及文化、環境、興趣等方面的不同,選擇不同的內容,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審美教育,使每個學生的審美情趣與審美能力都能得到自由地發展。
第三,循序漸進的原則。由淺入深、由易到難、由感性到理性,有計畫地提升學生的審美感受層次。

發展目標

本中心以構建“大美育”格局為目標,為確保此目標的實現,努力做到以下三點:
第一,科學構建工作機制。遵循審美教育的規律與特點,建立健全與德育、智育、體育相協調的美育工作體制,構建“課程滲透、文化引領、活動推動、環境薰陶”的美育工作機制,實現全員美育、全程美育、全面美育。
第二,實現美育的“四結合”。將美育與德育相結合、與各學科教學相結合、與豐富多采的校園文化相結合、與多姿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相結合,逐步形成美育工作整體推進的新格局。
第三、充分發揮美育的教化功能。通過美育工作的開展,使學生在感受美、欣賞美、創造美的同時,以美蓄德、以美啟智、以美健體,樹立審美理想,培養高尚的情操,成為全面發展的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