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信息協會

山東信息協會是由省計委信息中心、省經委信息中心、省計算中心、信息快報社、山東大學計算機系、山東國際信息檢索中心、山東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山東省技術開發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山東分行金融研究所、山東農科院情報研究所、山東經濟學院經濟研究所、山東工業大學教學科技服務部、山東經濟管理幹部學院企業諮詢服務部、大眾日報社經濟部、山東社科院展望信息社、山東科技新聞報社等十六個單位發起,省體制改革委員會批准,經過一年多的充分醞釀、協商、籌備,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會員分布在全省各市地、各行業、各部門,真正體現了時代性、民眾性、廣泛性的橫向聯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信息協會
  • 時間:1987年1月
  • 特性:時代性、民眾性、廣泛性
  • 批准單位:省體制改革委員會
協會概況,組織機構,協會章程,

協會概況

山東信息協會於1987年1月正式成立。原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姜春雲、王金山、馬世忠到會並講了話。到會代表174名,代表著企業142個(其中大中型企業94個)科研單位52個、大專院校10所、新聞單位6個,省政府綜合性廳局23個,各地市政府部門33個,共代表集體會員268個。大會討論修改通過了協會章程,選舉產生了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一致通過聘請姜春雲、馬世忠、管梅谷為名譽理事長,王金山同志為首席顧問和其他顧問40人。省經委王懷俊副主任任理事長、省計委副主任周文彬、省科委副主任趙光明擔任副理事長。協會掛靠省經委,秘書處(辦事機構)設在山東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李克勇同志任秘書長、王醒華同志任專職副秘書長,另還有七名兼職副秘書長。
山東信息協會的特點是由下而上、自願結合組成的廣泛的民眾性社會團體。它以創新、務實、高效、服務為指導思想,辦實事、講實效,面向社會、面向基層、面向企業,為用戶找信息、為信息找用戶。
協會的任務是溝通部門、行業、地區的橫向聯繫,促進信息交流;協調按行業部門、地區形成的信息網路,開展信息科學的標準化、通用化等問題的學術交流與研究,普及信息科學知識,提高經濟管理水平,培訓專業人才;調動各類信息機構的積極性,充分利用各種信息手段,促進信息產業的發展。
信息協會在機構設定方面,為便於協會開展業務和對外聯繫,並發揮協會成員各自優勢,根據實際需要和章程規定,經省民政廳備案,下設五個中心:
一、開發中心,主要是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當時首先從計算機的管理套用和運籌學入手;
二、人才培訓中心,主要是開發培訓信息專業與管理人才,普及信息知識;
三、信息交流中心,主要是發展橫向信息交流,把實物、模型、圖片、廣告、資料、專利等聯繫起來,從創辦信息視窗和組織信息發布入手;
四、諮詢服務中心,主要是承接各種信息諮詢服務業務(包括政策、經濟、技術、人才、物資、金融市場等)。
五、組織聯絡中心、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協會及有關方面的各項活動、發展組織等。
從全國看,我省信息協會是成立較早的,省委、省政府領導也是很重視的,一九九三年三月,趙志浩、李春亭同志關於山東信息協會有關方面的一些問題做了批示。根據省領導的批示意見,一九九六年著手進行了山東信息協會的換屆準備工作,如對集體會員單位名單的落實,協會領導成員的組成和徵求協會章程修改的意見,換屆工作總結等做了大量具體細緻的工作。新一屆協會掛靠單位為山東省計畫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山東省信息中心,並以通訊方式從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將本屆協會章程(修改草案)協會工作總結和協會新一屆常務理事(候選)、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候選)寄給各理事單位,以書面形式徵求意見,根據70%以上會員單位回函意見,進行修改、補充,經反覆協商,選出常務理事145名。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協會行政後勤事物管理;
2、負責協會檔案資料管理;
3、負責協會人事檔案管理以及養老保險管理相關工作;
4、配合秘書長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關係;
5、負責整理、編輯協會大事記;
6、負責整理協會辦公會議記錄、紀要;
7、負責督促、反饋協會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8、編輯整理髮行協會信息簡報;
9、統一協調和管理協會對外宣傳報導; 聯繫社會媒體加強對協會的宣傳報導 。
10、完成協會領導交辦事項。
二、會員部
1、負責會員的發展、管理與服務工作;發展壯大會員隊伍, 加強會員管理;
2、負責協會分支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3、負責同地方信息協會的交流與合作;
4、完成協會領導交辦事項。
三、培訓與對外交流部(人才培訓中心)
1、負責信息技術、信息化及經濟管理等人才的培訓工作。圍繞市場需求,組織會員單位和相關單位,開展經常性培訓業務,推進經濟管理和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
2、負責管理並開展協會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同國際信息組織、國際信息中介機構的聯繫,開展國際交流與考察、培訓與合作事務;
3、負責管理並開展協會與其他省市的合作,開展開展交流與考察、培訓與合作事務;
4、接受政府部門委託,承辦展覽展示會,推動國家相關重大戰略措施的貫徹;
5、完成協會領導交辦事項。
四、信息研究與論壇部(研究開發中心)
1、圍繞信息內容產業和信息服務業,開展專題研究,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給協會的課題;
2、組織“信息化論壇”,提出立法、規劃、發展戰略等政策建議;
3、負責信息資源整合與信息分析、挖掘工作的研究;
4、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策劃組織研討會、座談會,向政府部門進言獻策;
5、承辦協會大型研討論壇的策劃與組織工作;
6、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相關任務 。
五、諮詢服務部(諮詢服務中心)
1、聯絡整理各類信息資源,打造信息共享和交換平台,為各會員單位提供服務;
2、面向全體會員,開展諮詢服務業務;
3、完成協會領導交辦事項。
六、財務部
負責協會財務管理。制定全年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認真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務指導與監督,在規範運作前提下,為各部門和各分支機構開展業務活動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七、信息編輯部
1、負責《信息之窗》刊物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2、負責協會網站的管理、信息編輯等工作,協調網站的運營與管理。

協會章程

山東信息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山東信息協會是由熱心信息事業的組織與個人,以信息為紐
帶,自下而上,橫向聯合,自願組成的,並經山東省民政廳核准註冊登記,具有社會團法人資格的全省性社會團體。在山東省發展計畫委員會領導下,接受省民政廳、省經委、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信息產業廳等政府各部門和中國信息協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條 山東信息協會根據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開發信息資源,服務四化建設,為用戶找信息,為信息找用戶,促進信息商品化為宗旨。
第三條 山東信息協會堅持求實、創新、高效、服務的原則,開展各項信息服務活動,並同時做好結合部的工作。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山東信息協會圍繞黨和國家經濟科技與社會發展的總任務,以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信息事業為總目標,積極做好組織、協調、交流、溝通和研究開發工作,為黨政領導機關、經濟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推進信息管理現代化和信息社會化。其具體任務:
一、組織研究信息事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向政府和有關領導機構提出諮詢建議;研究信息科學,推進信息標準化和現代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
二、協調和促進部門、行業、地區之間的橫向聯合,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努力提高信息的可靠性、準確性、及時性。
三、組織會員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各種形式的信息交流活動,促進信息溝通,加快信息的數位化、網路化、社會化、商品化的進程。
四、根據會員和社會的需要和國內外技術發展趨勢,促進興辦各種信息產業,推動信息技術的開發和套用;
五、建立多種形式的信息網路。溝通科技、經濟、市場、人才和管理等多方面信息聯繫。發展與國外信息組織、民間團體的國際合作和交流;
六、為用戶提供信息服務。承辦國內外新技術、專利、翻譯、市場、商品、人才、資金、管理、政策、法律等方面的諮詢。
七、運用各種信息媒介,宣傳普及信息知識,推動信息市場的發育和繁榮,促進信息商品化。
八、通過各種渠道,大力培訓信息技術人才和信息管理人才。
九、根據信息事業發展需要,開發各類研討和信息發布活動。組織調查研究、辦好《信息之窗》,加強同會員單位之間的聯繫與信息交流。
十、承擔黨政領導機關委託的有關信息工作任務,主動向各級領導部門提供信息,當好領導參謀。
第三章 組 織
第五條 山東信息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協會的最高領導機構是理事會。理事由有關單位協商後選舉產生。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增開通信會議。理事設顧問若干人,理事長(或會長)一人,副事長(或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修改討論通過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聘請顧問;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審議批准協會工作報告;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六條 由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辦公會議,貫徹理事會的決議。常設辦事機構是協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協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七條 山東信息協會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設立若干分會、中心、辦事處等工作機構,組織協調本行業或專業的信息工作,在業務上受山東信息協會的指導和監督,遵守山東信息協會的有關規定。
第四章 會 員
第八條 山東信息協會會員分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
一、團體會員。凡承認本章程的下列團體,可申請為本會團體會員。
l、市、地、縣和省直各部門、行業信息工作機構;
2、企業、事業(文化教育、衛生、科研、新聞等)單位;
3、與信息有關的學會、研究會、協會等民眾團體。
二、個人會員。承認本會章程,熱愛信息事業,關心協會工作,在信息理論研究或實踐方面有一定貢獻的個人,可以申請為本會個人會員。
三、名譽會員。主要授予在信息管理實踐和學術上有一定聲譽以及關心本協會並做出貢獻的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
四、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由秘書長辦公會批准。
第九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l、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和按一定方式取得本會資料及信息。
3、有權對協會工作提出意見和進行批准監督。
二、義務
l、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2、關心本會工作,承擔本會委託的任務,積極參加本會活動;
3、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條 山東信息協會是非盈利機構,經費來源主要有:
l、會員按規定繳納會費;及下屬組織繳納管理費。
2、通過中介活動收取信息費,通過諮詢活動收取諮詢費,通過興辦信息產業收取管理費,舉辦信息人才培訓收取培訓費等。
3、各會員、理事單位自願捐贈、國內外有關單位團體及個人的資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條 經費收入用於協會活動和發展信息事業。經費開支本著勤儉原則,以會養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經山東信息協會代表大會通過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生效。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十三條 山東信息協會的終止,需事先召開理事會討論,經三分之二的理事表決通過,並報請主管部門和核准登記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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