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2004年9月根據區委、區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在原區發展計畫委員會基礎上併入原區經濟貿易委員會大部分職能和區政府辦承擔的經濟體改革職能後組建的,是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巨觀調控和綜合協調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職能:綜合協調部門
  • 類型:改革委員會
  • 工作: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1、貫徹和組織實施市下達我區的各項計畫;擬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研究分析全區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調控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3、研究規劃投資布局,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投資技術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4、研究擬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其它事項。
5、負責全區項目庫的充實、完善工作;指導區直及有關部門對一些重點項目在省、市發改委的立項工作;對國債資金項目、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實施監管。
6、擬定全區循環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負責或參與循環經濟建設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監督管理。
7、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全區的實施情況。
8、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組織全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各專業的抽樣調查工作。
9、蒐集、整理、提供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10、宣傳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做好省、市以上價格管理改革措施的落實。
11、指導、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組織實施物價大檢查、專項檢查、行業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
12、組織開展反暴利和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及謀取暴利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協調處理價格爭議。
13、負責全區商品(收費)明碼標價工作,負責全區第三產業及涉農價格管理工作。
14、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主任:馬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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