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殘疾人聯合會(簡稱山城區殘聯)位於山城區紅旗街西段路北,成立於1991年,負責轄區2萬餘名殘疾人的服務管理工作。山城區殘聯自成立以來,在區委、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履行“代表、服務、管理”的職能。認真落實《殘疾人保障法》不遺餘力地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業務和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部份行政職能,認真開展殘疾人就業再就業,康復、扶貧、教育、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及組織建設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山城區殘疾人聯合會
- 別名:山城區殘聯
- 地理位置:山城區紅旗街西段路北
- 成立時間:1991年
機構設定及職責分工
(一)殘聯辦公室職責:綜合協調、辦理機關的政務、事務,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辦理,負責機關的人事、後勤、工資等管理工作,承擔山城區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康復辦公室職責:根據市殘聯下達的殘疾人康復工作任務,制定山城區工作計畫和具體實施方案。貫徹落實區政府有關殘疾人康復工作的決定和要求並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全區殘疾人康復工作的情況。宣傳殘疾人康復事業、普及康復知識、指導殘疾人用品的開發、供應和服務。做好全區殘疾人康復資料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
(三)就業服務中心職責:開展殘疾人求職登記、勞動能力評估、失業登記、就業諮詢、職業培訓,組織實施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幫助殘疾人個體就業或自原組織起來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