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綜合執法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南市綜合執法局
  • 外文名:Comprehens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of Shannan City
  • 上級主管單位:山南市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辦公室、管理科、監察科
  • 人員編制:31人
主要職能,單位構成,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自治區、市關於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起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經法定程式頒布後組織實施。編制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及其綜合執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領域執法工作目標,統一部署綜合執法工作。
(三)負責全市綜合執法隊伍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綜合執法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負責市、縣(區)綜合執法及其行使規定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受理綜合執法中的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綜合調度重大綜合執法活動。負責查處跨區、跨單位及有重大影響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違法案件。負責與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業務工作的銜接和協調。
(五)指導全市市政、市容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道路、橋樑、廣場、照明、供熱等)環境衛生等行業管理規劃、工作(作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和維護。
(六)負責山南市城市規劃區內牌匾、標語、條幅、燈箱的設定審批。
(七)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審批及管理。與相關部門就占用城市人行道路開展各種活動的行為提出審批意見,指導轄區內對違法占用城市人行道路的各種行為進行督辦查處。
(八)負責對各縣(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並指導實施市縣(區)綜合執法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九)參與山南市城市規劃區內民用建築、商用建築及其其他各類建築物地上、地下配套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的新建、改造大修項目的竣工驗收。
(十)受理違反勞動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參與處理由勞動社會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突發事件;承擔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的行政執法監督事項。
(十一)承擔整頓規範市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規範和監督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組織對全市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宣傳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市水土保持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執法、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負責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的保護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和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協調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配合公安和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十三)參與山南市城市規劃區內洗車、修車行業的審批意見,並指導轄區在職責範圍內實施管理。
(十四)負責市綜合執法支隊業務指導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山南市綜合執法局內設3個行政機構(正科級)分別為:辦公室、市政管理科、綜合執法監察科
(二)人員情況
山南市綜合執法局編制23人,在編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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