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經信委

山丹縣經信委是強化以市場為導向的企業技術進步的機構。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山丹縣經信委主要職責
(一)強化對全縣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協調。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並調節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解決經濟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和具體措施;調節煤、電、油、運等經濟要素配置,指導協調重要物資緊急調度;研究提出涉及國民經濟運行的應急救援機制;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二)強化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功能。協調各方面的關係,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促進中小企業對外合作;指導中小企業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

(三)強化以市場為導向的企業技術進步。研究提出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提升傳統產業的具體措施,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組織實施名牌戰略;提出企業技術創新的戰略規劃、政策措施、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
(四)強化重大環保項目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項目的前期工作,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重大示範工程。
(五)指導協調有關工業口的中介組織,負責國家專管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發放和日常管理。
(六)強化經委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幹部培訓,管理歸口的各類幹部崗位培訓和培訓基地建設,開展人才培訓的合作和交流;負責全縣工程系列和經濟系列高級職稱的審查和推薦;負責全縣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全縣工程系列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和優秀中青年專家的審查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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