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山丹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山丹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山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丹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上級單位:山丹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文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擬訂相應的政策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旅遊產業和文化、體育、廣電事業發展,編制並組織實施本行業的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文物的行業管理,推進全縣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統籌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推動地方特色文化發展。統籌協調全縣重大文藝展演、體育比賽和文化旅遊節會活動。組織全縣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全縣文化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全縣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全縣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縣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公共體育設施,推進多元化體育服務設施建設;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組織全縣民眾性體育活動及業餘訓練工作。
(七)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承擔全縣廣播電視播出和傳輸的日常監管,保障廣播電視安全播出;負責全縣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八)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促進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協調推進全縣全域旅遊和文化旅遊體育醫養融合發展。
(九)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負責文化遺產保護、整理、申報工作;承擔全縣文物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推動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博物館的業務工作;組織實施縣境內文物保護修繕項目。
(十一)負責全縣文化、體育、旅遊市場行業監管。推動全縣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發展,推進全縣文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區、文化體育旅遊設施、文化旅遊公共服務、文化旅遊產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文博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審核、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全縣農村文化實用人才、專業技術人員及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十三)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張掖市山丹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辦公地址

山丹縣清泉鎮文化旅遊創意中心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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