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丁編審

屯丁編審,戶政名。亦稱“運丁編審”。清代設衛所以負責漕運,其衛所軍丁也稱運丁,由政府給以田地屯種以作養贍,故也稱屯丁。

清制定期清查全國人丁戶口,以保證丁徭的攤征,稱為人丁編審。對衛所屯丁則別立戶籍,另行編審,以保證漕糧之運輸。乾隆三十七年(1772) 因攤丁入畝的推行,人丁戶口編審停止進行,但屯丁仍有運輸漕糧之責,故仍繼續編審,每四年一次,由糧道清查造冊,送漕運總督題奏。凡不負漕運之責的屯丁,則停止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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