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所地法,是指人的居所所在地國家的法律。中國在國際私法上,當事人的住所地法不明或者不確定的,以其經常居住地法(即居所)為住所地法。但對什麼是居所的問題,法律尚無規定,對具備何種條件才承認為居所的問題,各國的實體法或衝突法規定不同。在中國審判實踐中,公民的經常居住地(居所),一般是指他最後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醫院治療的除外。
居所地法,是指人的居所所在地國家的法律。中國在國際私法上,當事人的住所地法不明或者不確定的,以其經常居住地法(即居所)為住所地法。但對什麼是居所的問題,法律尚無規定,對具備何種條件才承認為居所的問題,各國的實體法或衝突法規定不同。在中國審判實踐中,公民的經常居住地(居所),一般是指他最後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醫院治療的除外。
居所地法,是指人的居所所在地國家的法律。中國在國際私法上,當事人的住所地法不明或者不確定的,以其經常居住地法(即居所)為住所地法。但對什麼是居所的問題,...
住所地法主義,是指在國際私法上,採用當事人住所所在地法律的主義。有廣狹兩義:狹義指作為屬人法的確定標準而適用住所地法;廣義指關於特定的涉外民事法律關係,...
債權人住所地法,是指屬人法的一種。涉外之債法律關係中債權人住所所在地國家的法律。國際私法中解決債的法律衝突問題時採用的一個原則。將屬人法理解為住所地法...
《公司法》第十條 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公司主要辦事機構一般是指公司董事會等重要機構,因為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機構,對外代表公司的。公司...
關於解決本國法和住所地法衝突公約是1955年6月15日訂立於海牙,至今尚未生效。共13條,主要內容有:(1)如果當事人的住所地國規定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其本國...
自然人無國籍或者國籍不明的,適用其經常居所地法律。第二十條 依照本法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經常居所地不明的,適用其現在居所地法律。...
涉外仲裁協定準據法的確定;如何界定自然人的“經常居所地”、法人的“登記地”;如何界定“不能查明外國法律”、如何確定外國法律的內容及涵義;涉港、澳案件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釋義與分析》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第二十條 【經常居所地法律】第三章 婚姻家庭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
最常見的有屬人法(包括本國法和住所地法)、物之所在地法、行為地法、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法院地法、最密切聯繫地法。[1]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民訴法解釋》的規定,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其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第十五條 自然人在涉外民事關係產生或者變更、終止時已經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作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規定的自然人的經常居所地...
一是爭端必須屬於“國際商務爭端”,包括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和其他國際經濟合作中所發生的爭端,但不一定要求當事人具有不同國籍,或在不同國家有住所或活動,只要包含...
第十四節(總第357節)羅馬的籍貫和住所理論——這兩種關係的效力(續篇)第十五節(總第358節)現代法中的籍貫和住所第十六節(總第359節)現代法中的籍貫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
根據國際經濟法理論和國際仲裁的實踐,與契約聯結的因素,不僅包括客觀因素,如締約地、談判地、履約地、標的所在地、當事人住所地、居所地、法人營業地等,而且還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條文理解與適用》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條 自然人經常居所地不明時的處理第三章 婚姻家庭第二十一條 結婚實質...
按照與該契約有關的客觀因素,如當事人的國籍與住所、契約締結地和履行地、物之所在地、法院地或仲裁地等,從中確定與契約有實質聯繫的國家的法律作為契約準據法...
依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和訴訟理論,一般將管轄劃分為立案管轄和審判管轄;審判管轄...如果由被告單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單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