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一則題為“河南漯河房管局副局長持槍毆打記者”的視頻在網上瘋傳。4月5日下午,多名當事人證實了“副局長持槍毆打記者”確有其事,目前該副局長正在通過中間人進行“調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局長持槍打記者
- 時間:2012-04-04
- 地點:漯河市
事件簡介,詳細經過,
事件簡介
核心提示:漯河市公安局表示,“領導高度重視,警方已立案,目前正在偵破中”。
詳細經過
南方日報訊 4月4日,一則題為“河南漯河一房管局副局長持槍毆打記者”的視頻在各大論壇和微博上瘋狂傳播,網帖稱“記者前去採訪漯河違章別墅群,結果被漯河市召陵區房管局副局長牛豪用槍頂頭狂毆威脅”。該網帖引發了許多網友的轉發和評論,許多網友對牛豪也展開了“人肉搜尋”。
昨日下午,多名當事人向南方日報記者證實了“牛豪持槍毆打記者”確有發生,目前牛豪正在通過中間人進行“調節”。漯河市公安局回應稱,“領導高度重視,警方已立案,目前正在偵破中”。漯河市委宣傳部也證實了“警方立案”的訊息,同時表示漯河市房管局內部也開始著手進行調查。
3月27日14時許,記者耿某、朱某、袁某前往漯河市郾城區的“河畔雅墅”採訪,隨後在前往市房管局的途中被一輛車牌號為豫LN9999的A6奧迪車攔截,來者共4人,其中之一是漯河市召陵區房管局副局長牛豪。記者一行中有人稱被對方毆打。
之後,雙方到派出所調解,記者一行被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分別關押審訊,期間,“在記者沒有在場的情況下,牛豪等人把記者車上的所有物品都帶到了審訊室,結果發現記者車上多了5000元。”朱某接受河南電視台採訪時否認拿過被採訪對象的錢,牛豪等人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記者敲詐,最後,警方放人,記者一行離開了漯河。
袁某表示,當晚,他們一行再遭牛豪等人攔截,被“劫持”到一片麥田毆打,他還被牛豪“拿出手槍威脅”,“牛豪威脅說先在大腿上開一槍,我當時就嚇驚了,我好像還聽到了上膛的聲音,我害怕槍走火了,害怕死了,第一次真實感受到影視劇黑社會裡的鏡頭。”
袁某表示,牛豪得知提供線索的是編輯郭某和記者周某後,當晚又找到後兩人威脅毆打,並讓郭某、周某、袁某寫下保證書,“承認敲詐勒索,保證不再追究此事。”三人分別拿著保證書、身份證、新聞工作證並排站好,牛豪一個個拍照。
郭某和周某表示,在對他們的圍毆中並沒有看到手槍。
據河南電視台報導,牛豪是“河畔雅墅”開發項目的股東之一,該說法得到了該項目建築工人的證實。
南方日報記者查詢發現,3月31日,網易河南頻道曾報導了《漯河違規別墅“瘋長”媒體採訪被威脅恐嚇》。該報導稱,“河畔雅墅”不僅無立項審批建設許可,無規劃用地手續,無預售房屋資格,而且無安全居住保證。
郭某、周某、袁某都表示,連日來牛豪通過中間人希望事情能夠“私了”。
據河南電視台報導,“急於想擺平此事的中間人面對當事人對槍來源的質疑,在電話中表示,那是把假槍。”
袁某表示尚未與中間人達成協定,不會更改在公安局的口供,也不會否認牛豪“持槍”的事實。
郭某和周某已通過中間人與牛豪達成了協定,協定稱“一次性賠償10萬元,不再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郭某說,他們被打住院後,每天的醫療費兩三千實在撐不住了,所以先接受了牛豪的“精神賠償和醫療費用”。牛豪希望他和周某去公安局改口供,“說傷情是自己不小心摔的”,郭某和周某都表示自己絕對不會改口供。郭某還指責牛豪“玩了個心眼”,“在賠償協定上,故意將牛豪寫成了‘牛浩’”。
代理律師雷鋒回應
武希奇律師告訴記者:近幾年來,侵犯新聞採訪記者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的事件頻發,而該案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從新聞報導和牛豪特殊身份及漯河檢方起訴書指控罪名等情況,我代表受害人已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異地審理,力求客觀公正的審判。
另兩名受害人的代理律師,陳小富律師和雷鋒律師向記者說:為得到客觀公正的審理,根據法律規定我們已代表受害人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異地審理。
“河南漯河房管局長持槍毆打記者”案已過去半年有餘,由國內、外各大媒體的新聞頭條,到慢慢淡出人們的視線。曾經的轟動和攪亂人們思維神經,也曾經激起了全國新聞記者的憤慨,也將漯河官場和政府公信力推到了風口浪尖。本刊將進一步關注該案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