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尼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尼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尼木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尼木縣外事辦公室和尼木縣信訪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尼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尼木縣人民路1號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尼木縣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尼木縣人民政府會議和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尼木縣人民政府、尼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有關文稿。
(三)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尼木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的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對尼木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提出處理建議,報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
(五)根據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綜合協調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工作,為尼木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與支持。
(七)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尼木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對尼木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縣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績效考核評價工作。
(八)組織、辦理尼木縣人民政府系統承擔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九)負責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和電子政務的組織、協調、規劃、執行、業務指導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為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十)負責尼木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各部門、各鄉(鎮)向尼木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電,接待民眾來訪,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
(十二)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問題的建議。負責辦理拉薩市信訪局和縣領導批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向鄉(鎮)、縣直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反饋信訪事項的處理、落實情況。負責處理民眾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和非正常上訪人員的勸返接回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黨政一把手大接訪大下訪制度,協助縣委、縣政府做好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重點調處工作,負責將重點矛盾糾紛的協調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十四)負責承辦全縣重大涉外活動。指導鄉(鎮)、縣直各部門的涉外工作。承接我縣機關、事業、國有企業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事項,並報市政府外事辦審核。
(十五)負責公務訪問我縣外賓的接待工作。負責華人華僑在我縣開展相關活動的服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十六)負責開展全縣友城友協工作。負責我縣重要外事活動、外事檔案和文書的翻譯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各類涉外突發案(事)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涉外項目的工作。
(十七)負責尼木縣地方志和尼木年鑑的編纂。
(十八)負責尼木縣人民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和尼木縣人民政府與縣委、縣人大、駐軍和武警部隊的工作聯繫。
(十九)指導、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的職責。
(二十)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
(二十一)承辦尼木縣人民政府和尼木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一正三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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