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王陵園

尚王陵園

尚王陵園又稱尚平南王陵園,位於海城高八里鎮小新村東南之文安山麓,即由馬風鎮東陵村之鳳翔山移葬的清平南王尚可喜墓。北緯40°3’,東經122°53’39”,方向坐東朝西,陵園占地面積約70畝。陵園蒼松掩映,碧瓦紅牆,占地約70畝。陵寢正門兩側,石獅踞立,怒目張吻,雕鏤清巧,高約三公尺,座以大理石,前立清聖祖康熙御賜神道貌岸然碑一甬,高五公尺,碑之右上側列款為:平南親王謚敬尚可喜這碑現已無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尚王陵園
  • 地理位置:海城高八里鎮小新村
  • 占地面積:70畝
  • 又稱:尚平南王陵園
  • 建成時間:1676年
  • 地位:鞍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沿革:,前言:,文物開列:,

歷史沿革:

1、建置沿革:尚王陵園建於康熙十五年(1676年)。有清以來直受保護。解放後列為地方文物,至文化大革命期間遭至毀掘。
2003年2月9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尚王陵園為鞍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2、修建沿革:1995年由族人園其墓穴;1997年,由族人復其園廓;1999年由族人於陵前建紀念館一處(兩棟400平方米),據此構成“尚王陵園”。2003年修建碑亭一座,用於保護“皇封神道碑”。2003年10月5日鞍山市人民政府為尚王陵園立文物保護標誌碑。2004年4月對陵園進行綠化,栽種八棵古槐,由北京公園贈送。

前言:

尚可喜,字元吉,生於1604年,卒於1676年。喜祖籍山西,遷河北、過遼東,生於海城。少年跟父隨軍,繼而隨父從戌戍邊。父戰歿,子繼父旆十九歲領兵“游擊”,駐皮島。1634年舉義。棄明投金,航海歸誠,頒授“天助兵”,晉總兵官,繼封智順王。清軍入關征討經十餘省、行軍三萬里、歷經十餘戰,戰功累建,加封平南王,又平南親王。藩鎮廣東十餘年可謂封疆大吏。一生戌馬,效忠清造廷,史謂“始終一節”。
史家講,清初幾個不顯眼的明軍校尉,一當投清,便施展其才能,以至成為清主力,掛王稱藩,這個歷史現象是值得注意的這表明清初的掘起是一種新生加之用人的開明,有著比較統戰學的普遍意義。對這些人物的評價,史論分爭不一,然而,按著歷史唯物主議的觀點,只要是有助於歷史的前進,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就應該是給以肯定的。而且尚可喜在吳耿變亂中,堅貞於清,始終一節,不為二臣,這一點僅對維護清朝的統一,就應得到首肯的,所以,對他的評介,當另闢新章。
由於尚可喜出生在海城,歷史上堪謂顯赫人物,特別是他的家庭,繁衍於此,四百年來,支系繁而不亂;族間一直不通婚;由封建貴族到平民,長幼有序,家教堪常。族中幾修宗譜,做為氏族文化,地方文物,當是一種蘊藉,今天以文物介紹角度,加以陳之,以資對方誌人物有所了解。
詳細狀況描述:園內方磚鋪路,兩旁立有:豬、羊、牛、馬等石獸群及石人(翁仲)各二,相對而立。墓前門高二丈余,朱門列脊,頗為壯觀,兩側紅牆,飾以雲龍。拾階而上,進入墓穴,冢高一丈五尺,周圍六十步,墓前修有拜台,放一漢白玉石雕,龍紋祭桌,石鼎一尊,有清以來直受保護。解放後列為地方文物,至文化大革命期間遭至毀掘。八十年代初,文物普查時,另以古墓群遺址記載(見《鞍山文物志》213頁),為海城市171處文物保護地之一,因缺乏鑑定,未行文物列級。於1995年由族人園其墓穴;1997年由族人復其園廓;1999年由族人於陵前建功立業紀念館一處(兩棟400平方米),據此構成“尚王陵園”。

文物開列:

(1)清代開國親王銜古墓一座。出土“皇清冊封平南敬親王尚公墓志銘”及“皇清冊封平南敬親王妃舒氏墓志銘”各一,現實物存於尚王陵園的陳列室內。
(2)清平南敬親王尚可喜神道碑(康熙二十年御製)兩甬。現實物已從東陵北山及楊家村前移立於陵園內,於2003年修碑亭一座。
(3)清平南敬親王尚可喜肖像(康熙時原畫)畫一幀(現存鞍山市博物館,為國家級保護),現有複製彩照存於園內陳列室。
(4)皇清冊二十六誥命一品夫人墓群(七位)一處,位於陵園右側牆外,現為農民果園。
(5)《尚氏宗譜》乾隆十七年三修本;乾隆五十六年四修本;1939年五修本;1994年六修本等原版譜四部,及部分文物或複製品存於陳列室內。
(6)失散之文物公在搜尋中,其隨葬品清單,有現存《尚氏老檔》手抄本一份。
現存狀態:尚王陵園這幾年雖不斷修繕,已基本恢復歷史原貌。但建築質量一般,仍存在一些自然及人為破壞因素。自然因素:尚王陵園位於坡地上,周圍植被遭到破壞,水土流失嚴重。人為因素:陵園西面為磚場,在陵園周圍取土,破壞了陵園的周邊環境。陵園周邊為墳地,親人上墳燒紙,陵園的防火存在隱患。
價值評估:尚王陵園是動員社會力量搶救保護的一處清代文物,也是省內第一座民建清代名人紀念館。該陵園建築規模宏大,布局工整,狀貌巍然,頗為壯觀,館藏文物及資料可供清史研究的重要佐證。陵園已晉為鞍山市級文物保護區單位,並開發為地方旅遊景點。
安全保衛工作情況:尚王陵園是我市旅遊景點之一,現已對外開放。為了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建立了由市、縣文物部門負責的保護組織機構,現有族人現場管理保護。
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說明:
保護範圍:以尚王陵園大牆外20米為保護範圍。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外50米以內為Ⅱ類建設控制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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