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工作藍圖”愈加清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巡視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調整,工作目標更明確,邊界更清晰,任務更具體,成效更明顯,威懾力更凸現。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15日出席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時指出,要全面完成對地方的常規巡視,要緊扣“四個著力”。這是繼他在出席2013年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提出“四個著力”後再次強調,既顯示了中央從嚴治黨、嚴懲腐敗的決心和力度,又為如何開展好巡視工作“導航”。
這次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也使得中央巡視組未來的“工作藍圖”越來越清晰: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層層傳導壓力,以修訂巡視工作條例為契機,統籌謀劃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形成全國巡視一盤棋的戰略態勢。他們的工作思路也將遵循“全面監督與突出重點結合、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結合、固定任務巡視與動態情況巡視結合、巡視工作與案件檢查結合、發現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結合”。
有望成為中國反腐的一支新“尖兵隊”
巡視制度在中國實施已超10年,新一屆領導層履職以來,屢提“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密度超過以往,揪出很多“老虎”“蒼蠅”。
首輪巡視,共發現了廖少華、郭有明、陳柏槐、陳安眾、童名謙、戴春寧6名中管幹部的違法違紀線索。第二輪巡視的10個巡視點中,已有24名領導幹部被調查,其中包括兩名省級幹部: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其餘22人均為廳局級及以下官員。
首輪巡視包括5省份、5單位,二輪巡視包括6省份、4單位,三輪巡視包括10省份。這意味著,從2013年5月至今為期10個月內,中央巡視的範圍有21個省份。相較而言,2014年的首輪巡視任務量明顯加重:將完成10個省份的常規巡視和3家單位的專項巡視。
和之前相比,第三輪首次展開“專項巡視”。繼2013年巡視制度調整的“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長一次一授權”的兩把利斧後,“專項巡視”成為巡視制度調整的第三把斧頭。
這打破了此前五年內巡視一遍31個省區市的規律,給貪腐官員懸了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從頭頂掉下來。由於巡視的問題、領域、人員都可以動態調整,使得中央巡視組的威懾力得到發揮。甚至輿論認為,中央巡視組有望成為中國反腐的一支新“尖兵隊”,必將讓“虎蠅”無處躲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