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原始社會殘餘形態教育

少數民族原始社會殘餘形態教育,中國少數民族歷史上的一種教育形態。1949 年以前,中國的獨龍、拉祜、哈尼、布朗、怒、佤、普米、景頗、傈僳、納西、基諾、珞巴、門巴、黎、瑤、高山、鄂溫克、鄂倫春等民族的部分居民,約 60 余萬人,仍處於原始社會末期或保留著原始社會殘餘,包括原始社會殘餘形態教育。由於受 20 世紀中國大環境和先進民族的影響,這種教育形態與人類史前期原始社會教育既有共同點,又有較大的差異。

共同點是:尚未從生產、生活過程中分離出來,沒有專門的教育機構和專職教師,社會即學校,長輩或能者即教師, 各種知識互相交織,包羅萬象,呈現教育社會性;全社會成員一律平等,不分男女老幼,聰明愚笨,均有受教育權利,表現教育的全面性;學習方法主要是口耳相傳,對實際事物行為的觀察和模仿,憑動作的熟練和感官的記憶進行施教和學習,具有模仿性;長期處於封閉或半封閉狀態的原始自然經濟結構,由此產生的原始文化教育,也具有原始封閉性。受先進民族和本民族先進地區的影響,個別先進分子學習先進文化;先進文化通過各種渠道傳播和滲透進去,使中國少數民族原始社會殘餘形態教育較史前原始社會教育大大進化。諸如民族精美的服飾、頭飾,編織細緻、圖案美觀的掛包、什物, 悠揚的民歌,奔放有力的舞蹈,農業鐵器的使用,狩獵槍枝的出現,均顯出近代教育的進步。教育內容方面,有生產生活知識教育,包括對兒童進行家庭輔助性輕微勞動教育,對男青年進行農業生產、狩獵、捕魚、騎馬、射箭的教育,對女青年進行採集、飼養、刺繡、紡(編)織、釀酒、擠奶和食品加工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包括維護公有平均分配、尊長愛幼、愛情婚姻和風俗習慣教育。文化知識教育方面,包括美育、體育、智育等,有唱歌跳舞、摔跤競技、服飾著裝,以及結繩記事、刻木記事和以木(竹)片、實物傳遞信息、表示想法等方法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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