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麥火災兩全保險

小麥火災兩全保險是被保險人收穫的小麥因火災造成的損失時,能夠得到經濟補償的一種保險。它兼有到期還本性質,因此稱小麥火災兩全保險。被保險人應將其種值的小麥按實際畝數全部投保。保險期限為每年自約定小麥入場前20天起至小麥入場後20天止。以村為單位,按當年測定的平均畝產量來確定保險金額。

保險儲金以畝計算,存儲期5年,期滿後退還全部儲金,繼續投保可不取儲金,原保險單繼續生效,中途不退保。發生損失後,小麥按公斤計賠,但每畝最高損失公斤數,以不超過本村最後一次測定的每畝平均產量為限。保險小麥畝數低於實際種植畝數時,保險人按比例賠付。部分損失賠付後,當年有效保險金額相應減少,賠付金額達到保險金額時,當年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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