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打錢的重要性
麗水縣委、縣人民政府為什麼對修建小水門甌江大橋會有那么大的緊迫感呢?這是因為人民民眾對建橋的呼聲很大,從查閱歷史資料看,解放後召開的縣人代會,每屆都有強烈要求建橋的提案;從實際需要看,建橋更是緊在眉睫,具體表現在:
一是原有浮橋遠不適應要求。連線小水門和上水南是麗水西鄉民眾進城的門戶,靠近小水門上游的百餘米之地,原有一條跨過甌江的浮橋叫平政橋,又稱濟川橋。浮橋有悠久的歷史,早在宋代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即存在。八百多年來,該橋先後雖然數十次變遷,但它的建築形式仍一直保留下來,既在用船數量和架橋地點有所變化而已。由於甌江水患頻繁,特別是洪水季節,浮橋經常飄沒,來往行人只得到大水門過渡,往返既不方便,又不安全,每逢集市更為擁擠,幾乎每年都有翻船甚至淹死人的事故發生。如1967年6月25日,小水門浮橋被洪水截斷分成兩半吊靠在兩岸岸邊,到大水門過渡的行人翻船落水,雖多數被救,但仍有少數遭災受傷乃至死亡,一些民眾埋怨政府不修橋,抬著一具屍體到當時縣裡領導家中肇事生非。
二是自然災害增強了建橋決心。公元1981年4月4日晚上七時二十分,麗水城關甌江兩岸突然雷聲大作,狂風呼嘯(風力中心達十二級以上)暴雨傾盆,冰雹四濺(大的粒重有一斤左右)。剎時間,電燈熄滅,全城一片漆黑。面對異呼尋常的暴風驟雨,我和縣人大主任於成章感到情況不妙,我們腳穿雨鞋、身披雨衣,手持電筒一起到甌江旁邊察看,走到倉前即發現瓦飛樹倒,而且越向前走情況越嚴重,經大獻街至小水門時,傳來了更為驚人的訊息,說是水南房屋嚴重倒塌、人員嚴重傷亡。為此,我們立即到地區廣播局向公安局人民醫院等有關單位打電話指揮搶救。在公安局長盧有星的帶領下,廣大公安幹警火速進入現場;城關鎮委書記周樹德和地、縣、鎮不少單位內的共產黨員和廣大幹部民眾也陸續趕往重災區,積極協作,互相配合,共同參與救災戰鬥,當時,面對甌江漲浪急,又無橋可走的緊急情況,將不少富有經驗的渡船舵手自告奮勇地組織起來,冒著極大的危險來回擺渡搶救傷員。但由於要從瓦礫堆中找傷員,手持電筒抬擔架而擔誤了時間,使一部分傷員得不到及時搶救,單水南一個村莊就死亡十七人,重傷三十二人,次日,縣委、縣政府分工要我全力以赴繼續搞好抗洪救災,其他領導分別進行調查慰問,我一邊組織醫院全力搶救傷員,幫助做好死者及其家屬的善後工作;一邊發動民眾親幫親、村幫村,作好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原停在水南機耕路上的一台拖拉機,竟被巨風颳過近二米的水溝,又打了幾滾,翻倒對面的水田中心;江邊樹木有的倒翻,有的半腰斬斷,有的連根拔起被洪水沖走;萬象山公園煙雨樓和幾個亭子有的嚴重遭損,有的只留下幾根斷柱,亭頂被刮散到山上;停靠在大水門碼頭的船隻,幾乎都被颳得飛起又跌落,最遠的飛上溪灘近百米。後據統計,僅縣航運公司被毀報廢的船就有12隻,損壞要大、中修的達30隻;從上水南相公潭往下15華里一線,房屋倒塌154間,嚴重損壞130餘間,化工廠、繅絲廠、工具廠、糧油化工廠、造船廠嚴重破壞,無法生產,大小麥、油菜顆粒無收的高達1900餘畝,合計直接經濟損失折人民201萬元。
三是建橋能與城鎮建設結合起來,麗水縣當時的城關鎮分布甌江兩岸,即大部分在甌江北岸,包括地、縣、鎮機關、學校、商店、居民區和工礦企業,南岸有化工廠、水泥廠、貯木場、木材加工廠、正在籌建的繅絲廠、一個農業生產大隊,還有城鎮兩個農業大隊的大部分社員住在北岸,生產在南岸。水閣、富嶺兩個公社(現在屬市經濟開發區)的多數農民進城也須經過小水門浮橋,而且根據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工廠將逐步擴大到甌江南岸。因此,在小水門建甌江公路橋既能改善交通條件,方便民眾,又能合理布局,發展工農業生產。
四是為緊水灘電站運輸大型設備提供方便。離小水門上游二公里已建的桃山大橋,最高運行只能負荷六十噸,而新建的緊水灘電站設備最大的單件有一百多噸,連同運輸平板大車要負荷150多噸的橋才能通行;如在桃山大橋加固橋墩一要影響車輛正常通行;二要投資近百萬元。對此,我到緊水灘和電站領導當面商定,由電站出資九十萬元技入小水門甌江大橋建設,這樣,即保證桃山大橋的正常運行,為小水門大橋建設減輕負擔,又能為緊水灘電站運輸大型設備提供方便,實現了一舉兩得。
建造遇到的難題
修建小水門甌江大橋,省、地領導及有關部門開始答覆因資金緊張要暫緩修建,當麗政〔1980〕44號檔案上報之後,特別是一九八一年四月四日遭龍捲風冰雹災害後,不斷引起省、地領導及有關部門的重視,建橋的290萬元投資,除緊水灘電站的90萬元之外,省交通廳與縣裡自籌資金各負擔一半,交通廳的領導還親自決定出廳屬設計院從速拿出建橋方案的圖紙,儘快交地、縣共同會審。但是,省里批准建橋並不從此就一帆風順了,碰到的具體問題不少,主要的有:一是橋址的選定,有的主張橋址應定在大水門,有的提議從萬象山底打隧道再從浮橋上游通過,有的堅持在浮橋下游的小水門外建橋。經地委、行署、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和軍分區、縣人武部的領導分別到現場比較,認為小水門外建橋最適中,從而得到多數通過。
二是建橋施工單位的選定。批准建小水門甌江大橋的訊息一傳開,有幾個單位前來要求承包工程,經反覆比較,領導集體決定,最後選定省交通廳橋樑三隊負責施工。城關鎮的水南村堅持要分包施工橋墩,但在條件最好的一號橋墩施工中,由於他們缺乏經驗,加上嚴寒冰凍,眼看難以按期完成。對此城關鎮委、鎮政府立即採取措施,發動各村民眾,在共產黨員和村幹部的帶領下,冒著嚴寒滯流參加義務勞動,晝夜苦戰了一個星期,終於提前完成了計畫任務。大橋四號橋墩因水急,基礎埋藏峽深,施工難度很大,對此施工單位轉請圍水作業有經驗的路橋公司施工,問題得到順利解決。
三是安全措施的實行。省橋樑三隊施工隊長皇甫熹十分重視各項安全措施的實行。在建橋過程中沒有一個人受過傷。到大橋將要合攏時,甌江船隻和木排來往頻繁,若不採取措施安全難以保證,若停止通行,有關部門意見紛紛,甚至提出要大橋賠償損失。為了確保即安全又通航,經縣府同意,由航管站上自龍泉下至溫州沿線到處張貼通告,規定船隻和木排只能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通行,其餘為大橋封閉施工時間,這就保證了各方面的安全生產。
四是領導精力加強。為了加強領帶,根據縣委書記霍在寶的建議,於1981年9月底再召開小水門大橋初步設計、概算審定的會議上商定成立了小水門甌江大橋領導小組,由我擔任組長,縣交通局長邱鎔慧、城關鎮委副書記陳寅彪分別任專職副組長和成員,省交通廳、縣物資局、勞動局等有關部門派員兼任副組長和成員。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下設辦公室和橋樑、接線工程處辦公室負責處理有關政策,協調各方面的關係;橋樑工作處由第三公路工程隊組成,承擔主、引橋施工任務;接線工程處由縣有關部門抽人組成,承擔大橋兩頭接線工程的政策處理和施工任務的完成。並根據精簡能幹的原則,從各單位抽的工作人員有郭文燦、王岳成、羅仲文、郭之英、李亞林、周建章、曾光榮等,大家分工合作,積極負責,麗光村的陳雲和、小水門居委會的程津文等也全力予以幫助。由於省、地、縣、鎮領導的重視,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大橋領導小組和施工單位的密切合作,先後徵用了大橋接線用地64.54畝,拆遷民房8064平方米,接通大橋兩頭公路4.88公里,歷時三十三個月零十天,終於建成了小水門甌江大橋。
(本文作者張德堂,在1980年7月-1984年1月擔任麗水縣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