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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見到嘉頌,嘉頌沒有變。
他真的沒有變,四年了。
他還愛說:“挺好的啊。”
“挺好的啊?”他看著我,笑出一個明眸皓齒又分外賴皮的笑,還穿膝蓋破個大洞的牛仔褲,還那么不加節制充滿放任地瘦。要是我說嘉頌今年才二十歲,不會有人不信。
“挺好的。”我坐在他對面,把身體傾斜45度,煙伸出去,由他點著。
嘉頌沒變,可四年後的我,應該已經變了。
哪裡變了,我說不清楚,最明顯的,也許是手上這支煙。
[2]
四年前我不抽菸,抽菸多醜。
抽菸對肺沒好處,又會熏黃手指,牙齒。菸草本身腥苦,鈍澀,而一枝煙的時間是多么短暫,燃燒著,矮下去,向著敗興發展,很像某種頹廢的人生。
四年前,我十隻手指甲剪得禿禿的,又白又透明。我的一切都看上去都那么衛生,我是一等一的好女孩。
現在,我手指上戴兩隻戒指。一隻戴在左手食指,是某年失意之時,去國外買的黑寶石。另一隻戴在右手中指,是某年熱戀之時,對方送我的白鑽。分手後,戒指忘記摘掉,越戴越緊,也好,算是那人償付我愛與青春的損失。禮尚往來,我喜歡這種公平。
我拿著一根ESSE,吸納呼出,如春蠶吐絲。韓國煙,煙身幼細,卻非常經燃。煙里無一例外是焦油,尼古丁,薄荷香料,易燃品,其實就是成全一種燒毀,不會有什麼特別。但ESSE的好處是,它可以令你覺得你被寵愛著,它寒凋凋的氣味是個暗示,它是你的,你是它的。ESSE,愛喜,愛你所喜。
嘉頌看著我,試圖從我表情里尋找到痛楚或歡悅,盯得久了,眼睛蒙上一層晶瑩的殼,眨一下就淚汪汪的。我助興地笑了,告訴他我真的挺好,沒騙他。他終於放心,便從自己口袋裡拿出一包本市出產的煙,很廉價的那種。我想他一定買了很多這種煙,買多的話,超市里還會送火機,所以他用的是同樣廉價的塑膠打火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