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服務公司是指從事對導遊人員業務管理、培訓,並為旅行社和導遊人員提供供需信息等服務的企業。這表明:導遊服務公司是企業;業務範圍是對導遊人員進行管理、培訓,以及為導遊人員提供信息服務;不得經營旅行社業務。成立導遊服務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有10萬元以上的人民幣資產;有規定數量的導遊人員;符合本地區發展需要。導遊服務公司,是隨著旅遊業發展需要而產生的,在導遊人員和旅行社之間起著橋樑的作用,提供中介服務。
申請設立導遊服務公司的單位和個人,應向擬設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擬設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書之日後的30日內進行審查,同意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經批准設立導遊服務公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導遊服務公司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導遊服務公司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註冊手續。未取得《導遊服務公司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導遊服務公司業務。[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導遊服務公司
- 業務:導遊服務
- 類別:企業
- 作用: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