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里尹為主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里尹為主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里尹為主判
〈乙妹無子,寡而死。請里尹為主。決曹掾科其違禮。訴云:“其夫無族。”〉
喪則有等,自辨於重輕;禮之所行,亦崇於節制。乙以天乎降戾,斯殞其夫。則穆伯早亡,鄧攸無嗣,啜其泣矣!何痛如之?永懷夫黨無親,因求里尹為主,禮則然矣,人何非哉?且決曹所稱,亦何加止,蓋以喪也寧戚,禮則因情。姊憂去官,見稱於陳重;弟服去職,著美於譙元。斯則事之有由(一作猷),言也何爽。得失相半,斯之謂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