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過渡時期總路線和總任務的內容之一。是對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組成部分。當時黨對民族資本主義進出口商2採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相結合的政策,即利用他們在海外的貿易關係和他們經營進出口業務的經驗和專長,經營一部分國家需要和可能進出口的物資;限制他們的剝削注有盲目經營,制止他們的投機違法活動;通過國家資本主義道路,逐步把民族資本主義的私營進出口企業改造成社會:三義的對外貿易企業,把民族資本家改造成普通勞動者。對民族資本主義進出口企業的改造通過委託經營、公私聯營和全行業公私合營等國家資本主義形式進行,1956年整個對外貿易領域實現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基本上完成了對民族資本主義進出口企業的社會主義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