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用刑寬猛策》是唐代上官儀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用刑寬猛策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上官儀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對用刑寬猛策
問:獄市之寄,自昔為難,寬猛之宜,當今不易。緩則物情恣其詐,急則奸人無所容。曹相國所以殷勤,路廷尉於焉太息。韋弦折衷,歷代未聞。輕重淺深,佇承嘉議。
對:攘袂九流,披懷萬古,覽七書之奧義,覿金簡之遺文。睹皇王臨御之跡,詳政術樞機之旨,莫不則乾綱而張禮樂,法霆震而置威刑。縱使軒去鼎湖,非無涿鹿之戮;舜辭雷澤,遂有崇山之誅。自皋繇不嗣,忿生長往。甫侯設法,徒有說於輕重;子產鑄書,竟無救於衰敗。是知風淳俗厚,草艾而可懲;主僻時昏,黥鑿而猶犯,我君出震繼天,承國宰化,孕十堯而遐舉,吞九舜而上征。猶以為周書三典,既疏遠而難從;漢律九章,已偏雜而無準。方當采韋弦於往古,施折衷於當今。若能詔彼刑章,定金科之取捨;徵其張趙,平丹書之去留。必使楚國受金,不為莊生所責;長陵盜土,必用張子之言。謹對。
作者簡介
上官儀(約608—664),字游韶,陝州陝縣(今屬河南省)人,貞觀進士。官弘文館直學士,宮廷文士。高宗永徽年間(650年正月—655年十二月),見惡於武則天,後又被告發與廢太子通謀,下獄而死。詩多應制、奉和之作,工於五言詩,以“綺錯婉媚”為本,人多效仿,稱為“上官體”。又歸納六朝以來詩歌中對仗方法,提出“六對”、“八對”之說,對律詩的形成頗有影響。原有集,已佚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