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物保全處分

對物保全處分指的是對某種具有社會危險掛的物品,在一定限制條件下所適用的保全處分。具體規定有:(1)特別沒收,適用的對象是犯罪工具;(2) -般沒收,又稱禁製品沒收,如沒收不合度量衡的儀器;(3)查封設施,適用於作為違法犯罪手段的企業設施;(4)停止營業、解散法人。

保全處分是指,以特殊預防為目的,以人身危險性為適用基礎,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特定人所採用的,以矯正、感化、醫療等方法,改善適用對象,預防犯罪的特殊措施。刑法上用以補充或代替刑罰以維護公共利益的措施。它適用的對象不限於有犯罪行為的人,也包括有犯罪嫌疑或妨害社會秩序嫌疑的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