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型決策是為戰勝競爭對手而制定的決策。構成對抗型決策的基本要素是: (1) 局中人。在存在競爭對手的決策系統中,具有決策權的雙方 (或多方) 人員。(2) 策略。為戰勝競爭對手的一套行動方案。(3) 局勢。從每一個局中人的策略集合中各取一個策略所形成的策略組。在一般經濟問題中對局勢的定量表述為“支付函式”,即以“局勢”為自變數的函式。(4) 零和對策。在任一“局勢”中,決策者的“贏得”等於競爭對手的“損失”或者相反。
對抗型決策可按以下標誌分類:按競爭對手多少分為兩人對策和多人對策;按得失是否互補分為零和對策和非零和對策;按局中人是否合作分為合作對策和無合作對策;按支付函式形式分為離散對策和連續對策。其方法可用支付矩陣方法。其基本思路是:以戰勝對手為根本目標,從最壞處著想,儘量爭取最好結果。尋求最優對策的準則是:從每一策略的最大損失值中找出損失值最小者,即“最大最小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