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全稱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履行仲裁規則賦予的職責,副主席受主席委託可以履行主席的職責。仲裁委員會設秘書處,負責處理仲裁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 全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仲裁機構
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全稱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履行仲裁規則賦予的職責,副主席受主席委託可以履行主席的職責。仲裁委員會設秘書處,負責處理仲裁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全稱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履行仲裁規則賦予的職責,副主席受主席委託可以履行主席的職責。仲裁委員會設秘書...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英文簡稱CIETAC,中文簡稱“貿仲委”)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之一。 貿仲委於1956年4月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中國貿促會”)組織設立,當時名稱為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後,為了適應國際經濟貿易關係不斷發展的需要,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於1980年改名...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英文簡稱CIETAC,中文簡稱“貿仲委”)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之一。根據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215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的決定》,貿仲委於 1956年4月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中國貿促會”)組織設立,當時名稱...
根據1980年2月26日《國務院關於將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改稱為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通知》,該機構已改稱為“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該委員會是一個民間性質的常設仲裁機構,由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在對外貿易、商業、工業、農業、運輸、保險和其他有關事業以及法律界具有專門知識與經驗的人士中選任15人至21人組成...
它成立於1956年,原名為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於1980年改名為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後又於1988年改為現名,並於2000年同時啟用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先後於1989年和1990年分別在深圳特區和上海市設立了深圳分會及上海分會,並於1999年在重慶、成都、長沙、福州和大連設立了5個辦事處。仲...
涉外仲裁機關,是指解決對外經濟貿易、運輸爭議和海事糾紛的仲裁機構。中國涉外仲裁機關,分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和涉外海事仲裁機關。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設在北京,根據仲裁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在中國境內其他地方設立仲裁委員會分會。涉外海事仲裁機關指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
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對外貿易契約和交易中所發生的爭議,包括一切由於在國外購買、銷售商品的契約或者委託買賣契約所發生的爭議,由於有關商品的運輸、保險、保管、傳送所發生的爭議,以及其他對外貿易業務上所發生的爭議。同時也受理有關中外合資企業、外國來華投資建廠、中外銀行相互信貸、合作經營、合作開發、技術...
一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以解決對外貿易契約及交易中可能發生的爭議,特別是外國商號、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與中國商號、公司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間的爭議。 二仲裁委員會根據雙方當事人間簽訂的有關契約、協定等受理對外貿易之爭議...
仲裁委員會主席是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事仲裁委員會設仲裁委員會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仲裁委員會主席根據仲裁規則履行職責,比如,仲裁委員會主席接受雙方當事人委託,在仲栽員名冊中指定第三名仲裁員為首席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共同審理案件等。在仲栽員名冊中指定第三名仲裁員為首席仲裁員,組成仲裁庭,...
認識到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在這些方面具有的重要性,茲達成協定如下:一、雙方應在各自許可權範圍內運用其職能:(1)促進加強和擴大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司和組織為一方與以瑞典王國的公司和組織為另一方之間的貿易、經濟、科學、技術和其他業務方面的聯繫和接觸;(2...
主管社團:中國國際商會、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中國對外服務工作行業協會 附設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調解中心、中國海商法協會秘書處、國際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中國分會秘書處、國際許可貿易工作者協會秘書處、海峽兩岸經貿協調會 會管企業:貿易促進中心、投資促進中心...
根據工作需要,上海市貿促會逐步設立了國際聯絡部、國際展覽部、法律事務部(中國貿促會上海調解中心)、出證認證部、研究與信息部、組織人事部、財務管理部(投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及辦公室共八部一室以及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上海國際商會(上海世界貿易中心協會)兩家機構,同時還設有...
仲裁員作為代理人:為何審慎審查並非總能提高仲裁質量 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2012年仲裁規則介紹 英國特許仲裁員協會《國際仲裁中當事人專家的使用指南》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示範仲裁條款(一)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示範仲裁條款(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國務院關於將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改名為...
“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模擬仲裁庭辯論賽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組織的、面向全國法學院校的仲裁法律專業年度競賽。此項賽事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擴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影響,加強我國法學院學生對國際商事立法和國際商事仲裁制度的了解,並促進我國高級仲裁法律人才的培養。賽事簡介 “貿仲杯”辯論賽由...
[摘 要]: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生效實施以來,中國的仲裁制度和仲裁事業正在發生著引人注目的變化。變化的程度是深刻而廣泛的。為了簡要地總結仲裁法所確定的一系列新規範以及仲裁實踐中的問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王生長撰寫了《中國仲裁法講座》一文,該文曾在《對外經貿財會》雜誌1999年4...
努力為推進江蘇經濟國際化做出更多的貢獻。直屬單位 江蘇省國際商事法律服務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江蘇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江蘇仲裁辦事處、江蘇省國際商會秘書處、江蘇省進出口許可證事務中心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江蘇省貿促會第二黨支部被確定為江蘇省級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
第七章 仲裁和調解機構 第二十六條 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經濟貿易仲裁案件。第二十七條 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受理海事仲裁案件。第二十八條 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調解中心,受理民商事、海事調解案件。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根據需要,可在中國貿促會內附設其他機構...
(八)管理和使用有關對外貿易經濟發展基金和獎勵基金;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監管直屬境內外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和管理外經貿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指導對外經貿行業職工隊伍建設;指導有關協會、學會工作。(九)負責重慶市WTO工作領導小組...
2009年-至今 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務與經濟合作學系主任、國際商務研究中心主任。社會兼職 曾任北京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屆人大代表,北京市黨外高級知識分子聯誼會理事、APEC電子商務工商聯盟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聯合國亞太經社會電子商務專家、商務部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教育部...
沈四寶教授現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資深仲裁員,同時兼任國內外多家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如北京、上海、深圳仲裁委員會,穀物及飼料貿易協會(GAFTA)、巴黎仲裁院仲裁員和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以及解決國際投資爭端中心(ICSID)調解員,在仲裁領域兼備深厚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3] 學科介紹 播報 ...
調解具有程式靈活、節省時間和費用、平等協商、力求雙贏、不傷和氣等優勢。除此之外,調解還可以與訴訟和仲裁相銜接,賦予強制執行力: 調解轉仲裁。即經調解中心調解達成和解協定後,當事人可憑藉該和解協定及仲裁協定,申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組成仲裁庭,根據和解協定內容作出仲裁裁決; 司法確認。即經...
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及其所屬業務部門已經加入了許多國際組織,其中包括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國際許可證貿易工作者協會、國際海事委員會、國際博覽會聯盟、國際商事仲裁機構聯合會、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國際商會等。WTO分類 一、商業服務 A.專業服務 (1)法律服務 (2)會計、審計和簿記服務...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廣西辦事處 於2005年10月成立,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專業聯絡和宣傳機構,在業務上接受仲裁委員會的直接領導。廣西辦事處堅持“優質、高效、公正、便捷”的原則,為中外當事人提供仲裁相關服務。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廣西調解中心 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西...
2004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湖南商學院嶽麓學者,哈佛大學福布賴特訪問學者(2013-2014)、德國馬克斯-普郎克協會比較與國際私法所DAAD訪問學者(2015)、國際統一私法學會(UNIDROIT)訪問學者(2016);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兼任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專家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天津市第十四屆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津南區第九屆政協常委。2019年加入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代表性成果 著作 1...
持有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併兼職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國際銀行法律實務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大學房地產校友會常務理事;出版圖書 職業生涯 擔任職務 擔任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商事調解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保健協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在地方上,張宇鋒...
石玉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曾以訪問學者身份先後赴美國、英國和日本進行學術交流活動。現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多年來從事法律慣例和實務的研究與教學工作。學術成果 主要著作有《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經濟貿易理論與實務》、《國際結算慣例及案例》、《國際貿易方式》和《進出口交易慣例與案例》等...
2018年8月,被中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大法官任命為最高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國南特大學、香港大學、汕頭大學、清華大學等法學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學馬可波羅學者,國際商會、倫敦國際仲裁院、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
王雪華律師,法學博士,曾任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外經貿部反傾銷諮詢小組秘書、外經貿部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條例起草小組成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國際業務和WTO專門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反傾銷、反壟斷專業委員會主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現任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廈門國際法高等研究院聯席院長,《國際經濟法學刊》副主編。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國際經濟法學刊》副主編,世界銀行集團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調解員等。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投資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和涉港澳台法的教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