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房地產業開發成本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房地產業開發成本是指企業進行的房地產開發,就是企業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對某一土地、房屋等進行開發,開發完工後,將產品交給(或出售給)發包方,獲取房地產開發收入的業務。這項業務的特點是:(1)需投入大量資金;(2)技術勞務要求較高;(3)成本較髙,利潤較厚;(4)開發周期一般較長。

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一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費、配套設施費和一些與房地產開發相關但不能直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間接費用。所有這些費用是企業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消耗的人、財、物的貨幣表現。具體體現為對各種襯料、結構件、輔助材料、配套設施、施工機械、人力等的消耗。為了正確地反映和監督企業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要在總帳科目“生產成本”之下設明細科目“房地產業開發支出”,在“房地產業開發支出”下還要再按簽發契約的不同設更為詳細的明細帳(成本計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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