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合作企業存貨及其計價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協作件、外購商品等。存貨也就是原制度的“材料物資”。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其中購入的,按照買價加可直接認定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等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
新制度對購入存貨計價方法的規定與其他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相比略有不同,主要還是考慮了對外經濟合作行業的特殊性,如企業從國內或第三國採購國外項目上所需要的生活物資、施工用材料、設備往往裝在同一個貨櫃里發運,有些時候可以採用合理辦法來分攤費用,有時則不好分攤。新制度規定,能直接認定的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直接計入存貨的成本,不好劃分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可以不包括在存貨的實際成本里,以簡化核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