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承包物資儲運費是按照契約規定由國內公司為對外承包工程提供設備、材料等物資所發生的儲存運輸費用。它包括國內運雜費、倉儲費、包裝費、口岸費、國際運費、保險費、國外港口費、當地運雜費等。以上費用應設定“物資儲運費”帳戶核算,並按國內提供材料物資的類別和費用項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國內公司為出國人員提供國外生活物資和國外就地採購材料物資所發生的運雜費,直接記入材料物資的成本,不通過該帳戶核算。
發生的各項物資儲運費,記該帳戶借方;月終時,應將該帳戶所反映的物資儲運費,根據領用材料物資與庫存材料物資的比例,分配計入工程成本,記該帳戶貸方。借方餘額,反映庫存對外承包工程使用的材料物資 (國內供應部分) 應負擔的儲運費用。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列入資產類項目。當工程竣工時,該帳戶所核算的物資儲運費餘額,應全部分配計入有關的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