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司馬斬嬖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司馬斬嬖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司馬斬嬖判
〈甲與戎戰。司馬曰:“所遇有隘毀車以為行。”甲所嬖校尉不肯,司馬斬之以徇。軍正奏其專殺。〉
受命以出,一鼓作氣,惟師在和,七戰皆獲。觀釁而動者,謂之“軍志”;相時設教者,是曰“武經”。甲惟理戎,興茲薄伐,司馬決勝,以先啟行。彼徒我車,懼其侵軼,鑿門受脤,陳其教令。既遇隘而難進,請為行而制敵。校尉不肯,斬之奚傷?違其毀車,有類荀吳之嬖;是稱亂命,以戮晉卿之仆。奏以專殺,斯則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