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全宗原則

法國檔案整理理論。由法國內政部1841年4月24日發布的《關於各省和各地區檔案整理與分類的指示》提出。為糾正按事由原則整理檔案引發的混亂而形成。主要內容為:把來源於任何一個特定機構的全部檔案形成一個全宗,在分類時應尊重它;全宗內檔案按主題分類整理;主題內檔案按年代、地區、字母順序排列;一個行政當局、公司或家庭的檔案不得與另一個的相混合。是檔案學基本原則“來源原則”的第一次官方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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