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滴滴專車司機王某、董某等人因惡意刷單、非法套取補貼獲利,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日2016年5月,涉案4人因涉嫌詐欺罪被提起公訴,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1年有期徒刑,並各自繳納罰金1000元。
2015年4月和8月,滴滴出行分別向北京、上海公安機關報案:有部分賬戶異常,存在一人同時擔當司機、乘客兩重身份,出現多單司機與乘客賬戶重複、虛構打車交易的現象,公司懷疑可能有部分專車司機存在惡意刷單的行為。2015年9月,北京海淀警方與上海普陀警方分別以涉嫌詐欺罪對常某、王某等人進行了逮捕。
2016年3月和4月,北京海淀區檢察院和上海普陀區檢察院分別對涉案人員以涉嫌詐欺罪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判決,常某、王某等相關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1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每人人民幣一千至四千元不等,所有非法所得全部發還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