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縣文化廣播電視局

射陽縣文化廣播電視局是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宣傳工作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研究制訂發展和繁榮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措施並監督執行,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協調發展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宣傳服務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射陽縣文化廣播電視局
  • 外文名:Sheyang County Cultural Bureau of radio and television
  • 內設機構:5個
  • 隸屬:射陽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宣傳工作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研究制訂發展和繁榮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措施並監督執行,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協調發展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宣傳服務。
(二)深化全縣文化廣播電視體制的改革,研究分析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訂相應的政策措施,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單位的經營管理,編制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經費預算並規劃和發展全縣文化廣播電視設施建設。
(三)加強文化廣播電視隊伍的建設,研究擬定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藝術科技研究和開發工作,承辦全縣藝術、文博、圖書、民眾文化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文化文電系統黨建工作及幹部的考核、考察、培養、使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管理工作,負責節目創新創優、對外宣傳、欄目設定的規劃與指導;組織文藝創作與生產、弘揚民族文化,扶植藝術精品;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把握好文化廣播電視的宣傳基調,負責向全市、全省、全國性比賽推薦劇(節)目和人才。
(五)制訂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長遠規劃,建立健全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標準,並依法監督檢查;協調發展縣鄉文化廣播電視事業,協助公安機關維護文化廣播電視設施,並對危害文化廣播電視設施行為進行處理。
(六)承擔對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全縣各鄉鎮文化廣播電視中心和電視差轉台、轉播台等的建立和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視設施建立的審核報批工作;管理全縣有線電視、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和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
(七)加強全縣文化市場管理,歸口管理全縣音像事業,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全縣的文化娛樂、書報刊、印刷出版、音像、電影、演出、美術、藝術培訓和對外交流等文化市場,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掃黃”、“打非”鬥爭。
(八)負責管理全縣新聞出版工作,負責著作權、著作權管理,承擔對本縣書店、印刷行業、圖書發行、音像出版、電子出版物的管理工作。
(九)加強社會文化事業的管理,制定社會文化事業、民眾文化事業、少兒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縣文化館、鎮鄉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設施建設、業務建設、隊伍建設。推動地方特色文化事業的發展,組織、指導全縣民眾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和少兒文化藝術活動。
(十)加強電影事業的管理,指導城鄉電影發行放映網路建設,推動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
(十一)加強圖書閱覽事業的管理,調查研究對圖書文獻資料的建設、開發和利用工作,進一步加強鎮村圖書館室建設,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的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加強文物事業的管理,做好文物、博物的發掘、保護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文化廣播電視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
(—)、辦公室
1、制定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制訂文化廣播電視體制改革方案和有關文化經濟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督促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各種會議會務和督查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和縣直單位文化經濟工作,負責文稿、信息、文書處理、檔案保管、物資、基建、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計畫生育、衛生創建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深化文化廣播電視系統人事制度、勞動制度、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文化事業機構編制標準,編制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人才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縣直文廣系統黨員、幹部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負責系統內人事調配及工資制度管理,承辦職稱評審、晉升工作和大中專畢業生、軍轉幹部安置、招工等工作,負責老乾、老齡工作和幹部職工年度考核獎懲工作。
3、負責局機關和縣直文廣系統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實施和審核、監督工作,負責全(差)額預算單位正常事業經費的撥付及管理,根據有關政策,搞好有關費用的收取、管理和使用,統籌文化廣播電視經費,指導監督文化廣播電視單位的財務物資管理及做好文化廣播電視統計、審計工作。負責機關房產、辦公財產等行政事業的管理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
1、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擬定專業藝術發展規劃和專業藝術人才培訓規劃。指導藝術表演團體的改革,指導藝術生產,組織全縣重大藝術活動。
2、管理民眾文化和社會文化事業,制定民眾文化、少兒文化、社會文化、圖書閱覽與發行和電影事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創建民眾文化先進鄉鎮、邊境萬里文化長廊和蒲公英計畫等重大文化工程項目,指導縣文化館、鄉鎮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的工作。指導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軍營文化、村鎮文化、社會文化、家庭文化、民俗文化、旅遊文化等社會文化的建設。指導圖書館事業的管理,指導圖書文獻資料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的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電影發行建設,推動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指導圖書發行事業的管理,推動和促進全縣圖書發行事業的改革和發展。負責文博工作,做好文物的挖掘、保護和管理工作。
(三)劇目工作科
堅持黨的“雙百”方針和“兩為”方向,強化精品意識,為劇團創作富有時代精神的劇目,對業餘小戲、曲藝等創作進行規劃和輔導,參與對劇(節)目的審查,檢查和落實全縣創作規劃的執行情況。
(四)規劃發展科
組織制訂全縣廣播電視覆蓋網的發展規劃、技術規劃和標準;加強電視無線電頻率的管理;審核批准各單位有線電視建設;管理和指導鄉村廣播電視網建設及全縣廣播電視的技術維護工作,搞好安全優質播出;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系統科技工作的巨觀管理和對廣播電視新技術的開發利用以及推廣工作的指導;擬訂廣播電視安全保衛、消防工作的制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廣播電視設施,並對危害廣播電視設施行為進行處理。
(五)文化市場管理科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電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精神產品,管理文化系統音像製品發行、放映等經營活動和社會開辦的歌舞廳、餐廳、酒吧等場所音像製品經營活動,辦理文化廣播電視系統音像放映與發行的審批手續,管理與審批城鄉歌舞廳和縣直單位開辦的文化娛樂經營項目。擬定文化市場管理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文化市場管理與經營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全縣的“掃黃”、“打非”鬥爭,嚴厲打擊違法經營活動。
2、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書、報、刊編輯、印刷、發行實施行政管理。按照規定抓好各項收費工作。
3、依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行使文化廣播電視市場執法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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