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射洪縣機構改革方案》(遂委辦〔2019〕18號)和《關於<射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射機改〔2019〕2號),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射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Shehong County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機構:射洪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擬訂並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建設統一的人社公共服務平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指導、監督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訪、維穩、綜治、應急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績效管理、史志編纂、重要文稿起草和內部財務審計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股(信息化股)。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研究和宣傳,承擔重大課題調研、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有關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和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與規劃財務股。擬訂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縣社會保險(不含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下同)基金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受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查處涉及社保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參與擬訂社保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四)人力資源服務管理股(農民工工作股)。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業發展和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相關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等制度,牽頭負責培訓基地建設,指導和監管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擬訂全縣就業創業規劃、計畫、政策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培養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定、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及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業務。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流動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計畫並牽頭組織開展招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崗位設定管理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崗位津貼、工齡計算、離退休、退職、死亡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的人員信息、工資數據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七)勞動關係與調解仲裁股。貫徹落實勞動關係、勞動保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擬定相關工作規劃。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等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監督管理勞動關係、勞動契約與集體契約、職工工作休息休假假期、勞動用工、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等工作。
(八)社會保險股。統籌擬訂全縣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政策。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草案並上報審批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工作。指導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股)。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意識形態、宣傳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股級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保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射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射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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