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鳳翔區統計局

寶雞市鳳翔區統計局

寶雞市鳳翔區統計局是寶雞市鳳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鳳翔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鳳翔區東大街3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擬訂全區統計政策、規劃及全區統計調查計畫;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區統一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完成全區投入產出調查任務;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編制全區資產負債表,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專項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等,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基本統計數據,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科技、文化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文化事業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並指導全區統計系統人員業務培訓;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統計研究工作和統計科學交流。
(十)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推進統計信息蒐集、處理、傳輸、共享、存儲技術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的現代化;建立健全並管理鳳翔巨觀經濟資料庫和統計資料庫體系;加強大數據在全區統計工作中的運用。
(十一)開展全區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示範鎮、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區非公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和第一產業中的非公有制經濟成份等方面的調查;組織開展城鄉居民收入調查,如實反映全縣城鄉居民收入水平。
(十二)完成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鳳翔區統計局內設2個股室:辦公室、統計股。
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機關管理、政務公開、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檔案管理、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配合搞好各項普查工作;根據業務特點,每年開展專業調研1次以上,撰寫高質量調研報告1篇以上,每人每季度報送信息2篇以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股:負責蒐集、整理、提供全縣經濟、文化、科技、教育、婦女兒童等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統計數據和社會發展公報,負責向外提供統計信息,搞好統計宣傳;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進行預警、監測、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建議;對提供和使用統計數據進行管理;指導全縣綜合統計核算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指導和評估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分析報告;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產負債核算工作;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統計監測;
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調查,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調查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統計分析、檢查和評估;配合搞好各項普查工作。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調查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根據業務特點,每年開展專業調研1次以上,撰寫高質量調研報告1篇以上,每人每季度報送信息2篇以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調查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審核;組織指導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貿易統計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實施服務業和運輸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協調開展文化產業、物流業等統計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衛生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審核;組織指導服務業、運輸郵電業、文化產業、物流業和部分行業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全縣單位名錄庫的更新維護,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統計資料庫標準化運行工作;組織統計區域網路在全縣統計工作中的運用工作,負責統計數據及信息系統安全工作;根據業務特點,每年開展專業調研1次以上,撰寫高質量調研報告1篇以上,每人每季度報送信息2篇以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實施人口、勞動力、工資等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提供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配合搞好各項普查工作。
負責全縣農業經濟調查;負責涉農各項監測調查工作;負責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普查。
組織實施全縣社會經濟調查和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專項抽樣調查,對調查資料進行數據處理、統計分析和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縣內各類民情民意調查,為全縣黨政機關、民眾團體和社會各界提供統計諮詢服務;配合搞好各項普查工作;根據業務特點。
負責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宣傳諮詢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統計法律性事務工作;負責統計執法監督和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組織實施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工作;推進統計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縣屬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方案的審批和備案管理等工作;指導各鎮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和執法工作;根據業務特點,每年開展專業調研1次以上,撰寫高質量調研報告1篇以上,每人每季度報送信息2篇以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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