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陳倉區林業局

寶雞市陳倉區林業局

寶雞市陳倉區林業局是寶雞市陳倉區機構改革重新組建的部門,為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陳倉區林業局
  • 隸屬: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林業、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方針、政策,制訂林業和草原發展及其生態保護修復規劃,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
(二)負責全區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綠色陳倉”建設中各項綠化治理工程。指導林木種苗基地建設和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等工作。
(三)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自然保護地的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組織制訂林地、濕地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國家和地方公益林劃定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開發利用等監管工作。負責由國務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林業、草原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區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制訂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
(五)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保護管理天然林資源。指導開展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檢疫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進出市境。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建立種質資源庫,選育推廣良種。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六)負責全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提出新建、調整的初審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制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制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開展退耕還林(草)工作。
(八)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制訂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山區綜合開發。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全區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森林公園建設與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森林旅遊管理。
(十)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相關要求。貫徹落實國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指導督促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巡查巡護、火源管理、監測預警、設施建設等防火工作。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參與制訂林業、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中央、省、市級財政林業和草原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建議。提出林業和草原投資規模、方向及中央、省、市、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編制林業和草原年度生產計畫和投資建議計畫,組織、申報、審核、管理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林業重點工程資金。
(十三)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辦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合作。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體制。

內設機構

(一)政秘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本局組織管理、人事調配、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公文處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公務員考核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婦女、共青團、工會、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督促檢查上級及局黨組會、局領導辦公會、局務會安排部署各類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資金管理股。監督、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各項林業和草原重點工程的財務預算、結算;負責各類林業和草原重點工程項目的資金兌付;指導、監管國有林業和草原資產;組織指導所屬基層單位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所屬行政事業收費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審核報批工作。
(三)資源管理股。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政策、法律、法規、經營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管理相關資源信息與數據;制訂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國有林場新建和變更業務,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改革發展;負責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規劃編制、計畫申報、任務下達和作業設計審核;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畫,監督管理木材經營加工和木材檢查站(點);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建立、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及生態補償制度;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和草原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糾紛調處、林下經濟發展、林業貼息貸款工作;負責由國務院、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和占用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
(四)造林與產業發展股。組織擬定全區森林、草原可持續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監督管理林地、草原、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制訂、下達林業和草原投資計畫;負責退耕還林(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的規劃編制、計畫申報、任務下達和作業設計審核及上級業務部門安排的其它工程建設;制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荒漠化、沙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負責林業和草原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和引智工作,組織重大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林業後備人才培訓和國際合作等工作;對全區林產品加工、苗木花卉、經濟林開發、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進行指導、管理;指導基層林業和草原科技機構及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及科技成果管理、技術推廣等工作;負責全局招商引資工作。
(五)保護股。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生態修復和新建、調整的初審建議;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濕地資源的普查、專項調查,指導保護監測體系建設;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及進出境;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督促查處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組織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森林公園的基本建設和改革發展;負責森林旅遊及森林公園新建和變更業務;負責全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郝小強同志:主持全局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組織、人事、人大、政協、財務、審計、統計、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崗責考核、綠色陳倉建設、老乾等工作。聯繫局資金管理股、區北坡南山綠化建設委員會。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建春同志:負責林業和草原改革工作、天然林保護工程、飛播造林、森林公安、古樹名木保護與管理、森林資源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林下經濟發展、林業行政執法、森林旅遊、地質公園、計畫生育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黨建、招商引資、宣傳、精神文明、行風評議、技術職稱考評、工會、共青團、婦聯、保密、檔案、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聯繫局政秘股、資源管理股、森林警察大隊、虢鎮北坡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郭勝利同志:負責三北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乾雜果經濟林建設、退耕還林後續項目、亞行貸款項目、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應急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固定資產投資、扶貧攻堅、新農村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環保等工作。聯繫局造林與產業發展股、防火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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