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水利局

寶雞市水利局

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寶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寶辦字【2019】4號),制定本規定。

寶雞市水利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縣級。

寶雞市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21年1月,被公示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名單。

2021年5月28日,被表彰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水利局
  • 地點:寶雞市
  • 類型:政府機構
  • 局長:張衛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及重要流域(區域)水利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提出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承擔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建設市場分級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級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流域、跨縣區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協調和決策事項的督辦,重要文稿草擬審核、公文管理、政務公開、應急值守、網路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和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管理局系統預、決算,局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屬系統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幹部人事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兒等群團組織工作。
(三)規劃計畫科。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審核中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和省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協調開展項目實施後評價和績效評價;承擔局屬單位的中央和省市級水利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和水利反恐工作;指導市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承擔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前期工作。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審查審核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的驗收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小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有關工作;負責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負責治污降霾工作。
(四)水利水保科。指導城鄉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組織編制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土保持規劃實施考核評估工作,組織全市水土流失調查、動態監測、預防並公告;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實施;承擔全市能源資源開採水保補償費征稽管理及恢復治理項目的監管。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全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市農村水電行業行政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農村水電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和國家補助項目的實施;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和協調實施全市水利脫貧攻堅工作。
(五)水政水資源科。起草水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水利工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指導水利普法工作;承辦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流域、跨縣區的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監管和協調,承擔水利改革方面工作。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工作,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水文、地下水工作;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參與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執行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科技和對外協調工作。組織制訂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生態水環境建設工作;監督和指導水生態建設項目、資金使用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的技術支撐。負責水文監測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六)河湖管理科。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灘涂、河口的開發、治理、修復和保護;負責江河堤防、病險水庫、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編制,負責許可權內采砂規劃審批。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維修養護和綜合利用。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工程建設方案審查。負責違建別墅清查整治、秦嶺保護、生態環保等專項工作。
(七)總工辦。負責專家庫和項目庫建設,負責水利項目前期謀劃、技術審查、稽查管理。協助縣區及有關單位做好省審項目的協調工作,完善各類技術成果報告,為領導決策做好技術諮詢。指導並推進縣區項目申報上報工作。負責擬定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現任領導

副局長:馬兵林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公示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名單。
2021年5月28日,被表彰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