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文物旅遊局

寶雞市文物旅遊局

寶雞市文物旅遊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督管理科、規劃發展科、市場促進科、文物保護與考古科、博物館與社會文物科、督查與安全科等八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文物旅遊局
  • 外文名:寶雞市文物旅遊局
  • 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
  • 科室:八個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

主要領導

局長:陳小平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文物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文物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點文物旅遊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工作。申報、保護盒管理全市世界文化遺產;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全市重點文物保護、考古挖掘等項目;管理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並監督使用。 負責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博物館有關審核、申報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工作。檢查指導全市文物旅遊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監督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負責全市旅遊市場開發工作。充分發揮文物資源優勢,做大做強全市旅遊產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等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負責全市文物旅遊統計及分析工作。 指導全市旅遊景區(點)規劃和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市級重點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和審核、申報工作。
負責和指導全市文物旅遊資源調查、學術科研和形管保護工作。組織文物旅遊資源普查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流散文物收集,文物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負責全市文物旅遊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管理、監督全市文物流通;負責文物紡織品管理、文物鑑定工作;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全市旅行社的審報和管理;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全市賓館飯店的星級評定工作。
依法對文物旅遊從業人員實施管理,制定全市文物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人才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物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資格認定。 指導縣區文物旅遊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博物館社團和旅遊協會工作。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
寶雞市文物旅遊局內設機構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察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既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後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天的辦理;負責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年報統計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文物、旅遊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資格認定工作。
監督管理科:
負責全市文物旅遊企事業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文物旅遊市場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賓館飯店星級申報、評定工作;負責全市旅行社和導遊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的服務標準;負責全市旅遊行業服務質量、服務技能的檢查、交流和評比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統計工作;負責行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文物社團、旅遊協會工作;做好優秀旅遊城市覆核有關工作;
規劃發展科:
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擬定全市文物、旅遊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組織全市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旅遊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各縣區、景區點規劃編制、評審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的評定、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旅遊項目庫建設。申報、管理全市旅遊投資項目;負責全市旅遊專項資金的申報、監管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文物利用和旅遊重點項目開發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文物、旅遊項目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工藝品、紀念品的開發工作。
市場促進科:
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調研和手機旅遊市場動態信息,負責旅遊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促銷和國際、國內旅遊推介活動;擬定全市旅遊節慶活動方案,組織協調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全市旅遊宣傳品的審定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區域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管理寶雞文物旅遊網站工作;負責全市鄉村旅遊開發建設和規範管理工作。
文物保護與考古科:
擬定全市文物保護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官所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承擔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管理文物保護專項資金並監督使用;申報管理全市考古發掘項目;負責全市文物業務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建設工程中的考古等文物保護工作。
博物館與社會文物科:
指導全市博物館工作,承擔全市喔無關管理制度規範和唔知道工作;負責審核申報設立博物館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藏品的管理、館際交流協作及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博物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負責審核設立文物商店及銷售文物工作;審核申報文物複製品生產資質證;負責文物流通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文物外展及交流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業務統計工作。
督察與安全科:
擬定文物旅遊安全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文物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文物違法行為,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景區、博物館單位安全技術防範工程的申報、審批和驗收;負責文物旅遊執法督察工作,對文物旅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進行業務指導和專業培訓;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監管全市文物監管品市場,組織文物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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