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

寶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

寶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正縣級建制,現有幹部職工48人。主要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培育、發展和維護園林綠化、環衛作業市場,城市主幹道綠化,街頭綠地、遊園綠地、廣場綠地建設與管理,對各園林綠化專業單位、環衛作業服務單位實行領導和業務指導。下設渭河公園、炎帝園、植物園、兒童公園、廣場管理處、北坡森林公園、華寶公司、垃圾收費處、垃圾清運中心、固廢處理中心、金台環衛處、渭濱環衛處、陳倉環衛處等13個基層企事業單位,其中自收自支單位3個。局系統共有幹部職工2880人,其中,正式職工679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45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
  • 所在城市:寶雞市
  • 現有幹部職工:48人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能,工作職責,

機構職能

1、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環衛發展規劃,制定規範性檔案、行業制度及辦法,編制市園林綠化與環境衛生作業經費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監督檢查市區各級、各部門園林綠化與環衛工程項目的實施和年度任務完成情況;
3、管理市園林、環衛國有資產;參與市園林綠化重大工程的招投標及質量管理、“綠色圖示”的審核、社會綠化的技術指導;
4、培育、發展和維護園林綠化、環衛作業市場,負責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行業統計;
5、對全市園林綠化、環衛工作實現全方位的調控、管理,對各園林綠化專業單位、環衛作業服務單位實行領導和業務指導;
6、負責城市主幹道綠化、街頭綠地、遊園綠地、廣場綠地建設與建設與管理負責城市城市生物多樣性、古樹名木養護管理工作;
7、負責園林單位式單位、環境衛生先進單位的評審工作;
8、負責收取城市垃圾費和“綠化補償費”;
9、負責對下屬單位的日常管理、指導三區園林綠化及環衛業務;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工作職責

1、協助局領導具體處理局政務和日常事務。
2、負責擬定本局各項管理制度、工作計畫,起草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總結。
3、負責上級機關會議決定事項和局長辦公會議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4、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行政接待以及局系統信訪、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的協調指導工作。
5、負責所有公文的收簽、批閱、傳遞、督辦、歸檔及局機關檔案的核稿與印製。
6、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7、負責分辦、指導、協調“兩案”辦理工作。
8、負責機關黨務、政務信息工作以及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9、負責局機關的法制工作和規範性檔案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10、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的管理、保管以及局系統各單位檔案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
11、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值班安排以及車輛調配管理工作;聯繫駐地辦事處工作。
12、負責局機關財產管理和限額以下公用經費的審核、審批工作。
13、負責指導局系統人事、教育、紀檢、監察、勞資等方面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草擬相關規範性檔案。
14、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的學習、培訓、考核、獎懲、請休假及局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和人員調配工作。
15、負責辦理局管幹部的推薦、考察、任免、調配等工作。
16、負責局系統年度目標任務的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17、負責局系統勞資、福利待遇審定報批、離退休、退養、退職手續辦理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
18、負責局系統黨建、人才、勞動、勞資等年(季、月)度統計工作和局管幹部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9、負責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及職稱評審、技術工人等培訓、升等和技師考核管理工作。
20、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創佳評差、行風建設等工作。
21、負責辦理局級以上各類先進集體(個人)、市級以上“三五”人才和有突出貢獻拔尖人才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科技成果的收集、申報工作。
22、負責局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承辦民政、婦女、共青團、統戰、扶貧、慈善等事務。
23、承辦紀檢、監察工作。
24、負責園林環衛系統臨時聘用人員標誌服裝的保管發放和意外傷害保險的核實辦理工作;負責專用垃圾桶的購置、保管、發放工作。
25、負責園林環衛系統長久性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工作。
2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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