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黨領導人民進行政權建設的經驗總結。1954年7月,寶雞市成立了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2年,每年召開2次會議,到1964年12月,歷時10年,經歷5屆。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時期,人民代表大會被不宣而廢。1977年至1978年,先後召開了六屆、七屆人民代表大會。1983年4月,召開了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到2004年4月底,寶雞市人民代表大會歷時50年,經歷12屆,舉行會議42次,審議議題239項(其中選舉35項),通過決議、決定156項;收到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的詢問、質詢案17件,由大會主席團決定交有關部門當會向代表作了答覆;收到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含提案)1641件,其中12件議案進入人大及其常委會議程,作出決議、決定;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4909件;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2660件,協調處理64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 成立:1954年7月
  • 舉行會議:42次
  • 第一次會議:1983年4月
發展歷史,組成人員,機構組成,機構職責,

發展歷史

1983年4月,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常設機關——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到2004年4月,寶雞市人大常委會已走過21年曆程。期間,召開常委會會議131次,審議議題597項,聽取“一府兩院”工作報告346項,依法作出決議、決定200項;開展執法檢查活動101次,檢查法律法規152部;組織全市各級人大代表開展評議活動5次;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171人次,其中依法撤銷職務6人,許可逮捕市人大代表6人次。1995年以來,“一府兩院”有39名領導幹部向人大常委會述了職,有69人參加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22人作了供職表態。常委會共制定規範性檔案31件,建立了議事規則、組成人員守則和監督、任免、聯繫人大代表、信訪接待等工作制度。2001年4月,建立了常委會會議公民旁聽制度,先後有48名公民旁聽了人大常委會會議。

組成人員

本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33名,常委會主任:吳登昌。常委會副主任:翟拴堂、張政、韓玉堂、劉栓良、趙文學、劉桂芳。秘書長:史德文。

機構組成

寶雞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財經、城鄉建設環境保護、人事代表、教科文衛4個專門工作委員會、機關工會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機構職責

寶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1983年6月,市人大常委會設立了辦公室。辦公室內設秘書、綜合、幹部教育、行政、信訪共5個科和離退休人員服務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參與政務,管好事務,搞好服務,帶好隊伍。辦公室以創建精神文明單位為目標,不斷完善崗位目標責任制,通過有針對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增強了機關凝聚力。機關大院先後被評為省級文明大院、省級衛生大院;2003年機關檔案室被評為省一級檔案室和先進單位。
寶雞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1990年,市人大常委會成立了研究室,負責全市人大的理論研討、宣傳報導和宣傳隊伍建設工作。15年來,研究室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人大宣傳網路,堅持組織市、縣區進行人大工作研討,連續開展了寶雞市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好新聞評選活動;認真辦好《寶雞人大》,制定了人大宣傳工作規則和獎勵制度,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有效地宣傳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寶雞人大工作。
寶雞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 1983年7月15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次會議決定,設立政治法律、經濟建設、財政貿易、教科文衛4個專門委員會。1988年8月31日,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決定改4個專門委員會為3個專門委員會,設立了市人大法制、財政經濟、教科文衛委員會。1993年3月8日,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次會議改專門委員會為工作委員會,設立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財政經濟、城鄉建設、教科文衛、人事代表5個工作委員會和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其中代表工作委員會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合設1個辦公室。各工作委員會作為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機構,緊緊圍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議題,積極開展對“一府兩院”工作的視察、調查、執法檢查等活動,認真履行了各自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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