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參與全縣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輸變電裝備製造、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等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投資及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及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審核、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有關國家和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參與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
五、研究擬訂建設創新型園區、培育創新型企業、發展創新型經濟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並負責新興產業規劃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落實。指導和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申報市、省、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創新、產業振興等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培訓,組織貫徹和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承擔縣發展科技創新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研究擬訂全縣電力、煤炭能源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的發展。規範煤炭經營,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綜合分析全縣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全縣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負責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縣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提出本縣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以及評價體系建設。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核和生產許可準入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承擔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負責全縣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編制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參與協調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行業管理和相關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國家信息化試點城市建設的有關工作。
十二、制定全縣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有關評價體系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上級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歸口的信息化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參與指導、協調信息化重大工程項目的方案認證和項目申報工作;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三、負責編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招商項目,並進行發布和跟蹤監測。參與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謀劃、組織和實施。負責全縣內資項目驗收資料的初審和驗收,全縣驗收項目的匯總、上報、相關證明的出具和資料存檔工作。協助做好全縣招商獎勵項目的審核、驗收上報。負責《投資寶應》網站建設、維護和更新,開展網上招商。
十四、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五、協助上級無線電管理部門實施本轄區內無線電宣傳、管理以及無線電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下同)發展改革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及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七、負責全縣工業“雙創”(工業技術創新、企業二次創業)、“三重”(集聚重要產業、實施重大項目、培植重點企業)工作,承擔縣工業“雙創”、“三重”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規科”牌子)
建立完善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機要、信訪、保密、綜合治理、法治建設、依法行政、法制宣傳教育、後勤事務、會議組織;負責機關組織人事、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和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縣委、縣政府有關督查事項和交辦任務的落實、辦理和督查;參與工業和信息化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擬定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意見;負責規範性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與審核;負責本部門行政監察、黨建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經濟和信息化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負責政務信息及信息編報工作;負責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擬定和貫徹實施全縣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承擔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統計、匯總、分析與發布工作,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會同相關部門協調經濟運行的主要原材料產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相關生產要素的協調和配置,指導企業市場行銷工作;負責經濟成長點的培育和監控,承擔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的調度和協調工作;負責生產性服務業有關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推進全縣物流業發展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
擬定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和實施全縣工業結構調整規劃和年度結構調整意見;研究貫徹產業發展方向、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工業行業有關產品準入等事項;負責對控制總量、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情況的綜合分析;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具體工作。
(四)投資和合作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承擔全縣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及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按授權和分工審核、申報、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按規定申報、實施和督查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按規定承擔內外資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購置進口和國產設備抵免稅確認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國家、省市縣有關鼓勵技術改造投資的優惠政策;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監督管理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聯繫和指導有關投資類中介機構;組織、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民資工作,推進招商引資;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負責軍工、船舶、民爆等行業管理,承擔國防科技工業、船舶行業管理相關具體工作;負責本委駐政務中心視窗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科技質量科
研究擬訂建設創新型園區、培育創新型企業、發展創新型經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審核和申報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參與推動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發機構建設;指導行業共性技術創新機構建設;編制和實施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國產化、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重點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推廣套用等項目計畫;參與組織市級以上重點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和項目驗收,參與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審核工作;指導推進產學研結合和國內外產業技術合作交流,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參與高端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參與推進企業質量攻關和培訓、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承擔縣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縣發展科技創新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企業發展服務科(掛“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加強管理,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參與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做好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參與監督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擬訂全縣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企業經營者培訓工作,指導企業人力資源開發,推進企業建立自主培訓機制;負責企業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方面的有關培訓和管理工作,推進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業化進程;開展國際合作培訓與交流;負責系統人才和職稱申報認定工作;負責企業誠信建設工作;負責縣企業家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掛“電力行政執法科”牌子)
綜合分析全縣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通信業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負責節能減排和工業、通信業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項目的審核和申報工作;承擔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電廠)產品認定的初審和上報,推動落實工業、通信業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和工業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負責節能專項資金的安排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節約能源和有關循環經濟宣傳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縣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參與全縣能源綜合規劃編制;擬訂電力、煤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實施電力、煤炭行業規劃和政策、法規及措施;監測分析電力、煤炭能源運行態勢,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電力、煤炭統計、市場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推進熱電聯產的改造套用,負責熱電聯產生產運行管理和熱電聯產項目初核、熱電企業(機組)認定初審及年度核驗工作;平衡全縣電力電量,編制電力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劃分和管理全縣供電營業區,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承擔煤電油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和緊急調度工作;承擔煤炭生產許可和煤炭經營企業資格監督管理工作,維護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組織煤炭行業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參與電、熱價格的制定和管理;負責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聯繫、指導有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八)招商科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參與內、外資重大項目的洽談諮詢和跟蹤;負責為客商提供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申報審批等各項服務和聯絡事宜;負責全縣駐外招商點的考核、聯絡等工作;參與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聯絡、會務服務等工作;負責提供全縣招商引資情況和對外數據的發布;負責全縣內資項目驗收資料的初審和驗收;開展網上招商;編制對外招商推介材料,做好我縣有關產業政策、投資環境和投資信息的推介工作。
(九)信息產業科(掛“信息化推進科”牌子)
組織擬訂並實施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及重點專項規劃;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推動軟體套用,參與組織實施與跟蹤管理國家和省、市有關專項軟體類項目;承擔軟體與信息服務業運營分析工作,指導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按規定開展軟體與信息服務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系統集成資質認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認證管理;推進軟體與信息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推進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正版化;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信息技術成果產業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電子發展基金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負責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寶應》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信息安全及維護管理工作;負責上級政府入口網站縣市欄目相關內容保障工作;協調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及信息內容保密審查工作。
組織擬訂並實施信息化、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安全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全縣電子政務項目建設、電子政務網路平台、技術支撐及協調推進;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提出國家、省及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及項目的審核、監督及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推進社會公共事業、農村等領域和行業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組織推進信息與工業化融合,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負責全縣重大智慧卡套用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承擔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協調推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組織開展風險評估等基礎性工作;參與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協調處理重大事件;統籌規劃、協調推進信息安全公共基礎項目建設,促進信息安全產業發展;承擔信息安全相關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管理電子商務安全認證工作;協調開展信息安全知識、技能的社會宣傳與培訓;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和經濟信息的編報工作。
(十)無線電管理科
推進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推廣;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有線、無線)、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轄區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江蘇省無線電管理條例》宣傳工作;協助上級無線電管理部門對本轄區內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台址進行初審;協助組織好無線電監測、測試、檢測,並對違規電台干擾進行查處,依法實施無線電管制以及無線電行政執法工作;協助上級無線電管理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無線電設台單位進行日常管理、檢查督促以及無線電管理有關數據資料總結、統計、上報工作。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按規定單獨設定,機關黨組織、群團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