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民政局

寶應縣民政局

研究草擬全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擬訂本縣民政工作的規定、措施,並組織實施

2019年7月10日,獲得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民政廳授予的“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應縣民政局
  • 地點:寶應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基本信息,內設機構,主要職能,所獲榮譽,

基本信息

研究草擬全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擬訂本縣民政工作的規定、措施,並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登記和交辦工作;葛整精組織、協調、指導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承擔民政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考核、表彰工作,承擔局管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技術職務評聘付歸嬸、人事檔案等業務工作;指導全縣基層民政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
監察室
依據國家《行政監察法》和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監督本系統監察對象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情況;處理有關信訪舉報,受理黨組織、黨員和民眾對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查處違紀案件;協助部門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好政務公開、執法監察、效能監察、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區劃地名科
擬訂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審批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承擔標準地名發布工作,提供地名信息,檢查監督標準地名的使用;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收集整理地名資料,管理地名檔案地名信息系統,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負責鄉鎮、村(居)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與相鄰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組織、協調、指導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鄉鎮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收集整理和管理行政區域界線檔案。
社會組織騙備管理科
擬訂全縣社會組織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社會組織的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黨的建設工作;承擔管轄許可權內的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工作,查處社會團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優撫安置科
擬訂全縣撫恤優待工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審核上報革命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公務員的傷殘等級評定和調整;承辦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上報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審核上報市級以上烈士陵園(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殃妹旬府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
救災科
擬訂全縣救災工作政策;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組織核查和統一上報、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縣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社會捐助和對外地區的社會捐贈等對口支援工作。
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政策;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刪糠拜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和配合做好住房救助工作;組織指導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與管理和五保戶供養工作;承辦全縣社會救助資金分敬拳民配和監管工作;承辦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制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規定、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開展創建村民自治模範單位及創建和諧社區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掛“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牌子)
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負責福利企業管理、新辦福利企業和殘疾職工變更手續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福利彩票發行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催您放燥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推進慈善事業發展。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縣民政財務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參與各項民政事業費的分配,統一下達各項民政經費預算指標,監督、檢查各項民政經費的使用效益;負責局機關財務、勞動工資、人員統計年報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固定資產管理及基建財務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統計管理、台帳維護工作;負責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工作。
社會事務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擬訂全縣婚姻登記、兒童收養、殯葬管理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涉外婚姻和涉外收養登記工作;協調縣與縣(市、區)之間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行政服務和行政審批工作。
老齡工作科
擬訂全縣老齡工作相關政策、意見、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老年活動,負責推進基層老年組織、各種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督促、檢查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老齡宣傳工作;負責聯繫、協調縣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雙擁工作科(掛“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雙擁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總結雙擁典型,組織雙擁宣傳;開展軍民軍地共建活動,協調軍地關係,協調處理部隊、軍人和優撫對象信訪,維護軍人合法權益;指導縣級機關、鎮(區)、企事業單位雙擁工作,組織實施雙擁模範縣、鎮(單位)創建工作。 

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民政肩負“上為黨委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神聖職責,承擔社會救助、雙擁優撫政策落實、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社會專項事務管理、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五大職能。具體承擔城鄉低保、五保供養、敬老院建設與管理、農村扶貧建房、城市住房救助家庭收入核定、臨時生活救助、重殘人員生活救助、城鄉大病醫療救助、救災救濟、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補助政策落實、慈善救助、孤兒生活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老齡事業發展、優待撫恤、退役士兵安置培訓、烈士褒揚、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雙擁、基層政權建設、和諧社區建設、社會工作、殯葬管理、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區劃調整、地名命名及標誌牌設定與管理、勘界與邊界管理、社會組織登記與管理、福利生產、福利彩票發行、民政財務管理與審計、公務員評殘等30多項業務。
寶應縣民政局

所獲榮譽

2019年7月10日,獲得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民政廳授予的“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政策;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和配合做好住房救助工作;組織指導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與管理和五保戶供養工作;承辦全縣社會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承辦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制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規定、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開展創建村民自治模範單位及創建和諧社區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掛“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牌子)
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負責福利企業管理、新辦福利企業和殘疾職工變更手續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福利彩票發行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推進慈善事業發展。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縣民政財務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參與各項民政事業費的分配,統一下達各項民政經費預算指標,監督、檢查各項民政經費的使用效益;負責局機關財務、勞動工資、人員統計年報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固定資產管理及基建財務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統計管理、台帳維護工作;負責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工作。
社會事務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擬訂全縣婚姻登記、兒童收養、殯葬管理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涉外婚姻和涉外收養登記工作;協調縣與縣(市、區)之間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行政服務和行政審批工作。
老齡工作科
擬訂全縣老齡工作相關政策、意見、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老年活動,負責推進基層老年組織、各種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督促、檢查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老齡宣傳工作;負責聯繫、協調縣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雙擁工作科(掛“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雙擁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總結雙擁典型,組織雙擁宣傳;開展軍民軍地共建活動,協調軍地關係,協調處理部隊、軍人和優撫對象信訪,維護軍人合法權益;指導縣級機關、鎮(區)、企事業單位雙擁工作,組織實施雙擁模範縣、鎮(單位)創建工作。 

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民政肩負“上為黨委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神聖職責,承擔社會救助、雙擁優撫政策落實、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社會專項事務管理、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五大職能。具體承擔城鄉低保、五保供養、敬老院建設與管理、農村扶貧建房、城市住房救助家庭收入核定、臨時生活救助、重殘人員生活救助、城鄉大病醫療救助、救災救濟、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補助政策落實、慈善救助、孤兒生活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老齡事業發展、優待撫恤、退役士兵安置培訓、烈士褒揚、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雙擁、基層政權建設、和諧社區建設、社會工作、殯葬管理、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區劃調整、地名命名及標誌牌設定與管理、勘界與邊界管理、社會組織登記與管理、福利生產、福利彩票發行、民政財務管理與審計、公務員評殘等30多項業務。
寶應縣民政局

所獲榮譽

2019年7月10日,獲得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民政廳授予的“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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