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農業委員會
(一)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指導本區農、林、牧、副、漁生產,並提供指導和服務,確保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穩定、協調、健康發展。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組織引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質量提高;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意見,指導農業綜合開發和創匯農業,促進農業產加銷一體化進程。
(四)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優質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和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化肥、農藥、飼料、獸藥藥政工作,組織監督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指導農業現代裝配工作的開展
(五)實施科技興農戰略;制訂農業科研成果的套用、技術推廣以及農業科技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組織科技興農重點攻關項目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
(六)組織協調農業資源區劃 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本區行政區劃內基本農田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和指導本區農業區劃的調整和農村發展規劃的編制。
(七)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和檢查,處理違章事件,加強行政執法,並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1、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區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關於新農村建設的工作部署、決定事項;
2、按照領導小組要求,負責全區新農村建設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時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
3、研究提出全區新農村建設的工作意見、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組織起草相關檔案;
4、對提交領導小組審議的相關部門的專項規劃、實施方案、項目資金計畫等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報領導小組決策;
5、組織有關部門對新農村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提出有關建議、意見,制定有關政策;
6、組織開展全區新農村建設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
7、對新農村建設工作任務進行分解落實,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工作檢查驗收、工作考核和工作表彰;
8、及時掌握全區各部門、各單位新農村建設的工作情況,總結經驗,上報信息,定期編髮工作簡報;
9、負責領導小組會議的會務工作,擬定領導小組會議議題,準備並提供議題資料,負責領導小組會議通知、會場落實、會議記錄;
10、做好區委、區政府和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設定
寶山區農業委員會設7個
職能科室,農經站、辦公室、農林科、畜牧水產科、蔬菜科、組織人事科和經營管理科。
科室職責
(一)農經站
1、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和仲裁調解。
2、負責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
3、負責農村集體財務管理。
4、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5、負責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等農經統計。
6、負責涉農財會人員培訓。
7、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辦公室
1、 負責農委工作計畫、總結、匯報、信息和有關規章制度等文秘工作;
2、 負責農委直屬系統保密工作和文書檔案工作;
3、 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負責人大、政協提案的處理;
4、 負責農委機關內務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愛國衛生和獻血工作;承辦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農林科(農林辦公室)
1、 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農林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服務指導、檢查督促;組織開發和利用農林業資源,調整種植業結構;
2、 制定和實施科技興農計畫,培訓農業科技人員,開展先進技術的示範,推廣運用;
3、 負責科技服務體系和科技服務網路建設,健全農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4、 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農林業法律、法規,認真抓好農林執法,搞好本區生產領域(柑橘、瓜果等)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及農林生產安全。
(四)畜牧水產科(畜牧水產辦公室)
1、 負責制訂全區畜牧、水產、食用菌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 加強對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服務、指導, 制定規劃,組織實施,健全副食品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畜牧、水產、食用菌產業化進程;
3、 負責組織實施畜牧、水產、食用菌等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飼料、獸藥及添加劑等質量監督;
4、 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和漁政檢查工作,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和檢查;
5、 負責畜牧、水產、食用菌生產安全,組織防疫檢疫監督工作;
(五)蔬菜科(蔬菜辦公室)
1、 負責制訂本區蔬菜產銷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本區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和銷售設施建設計畫, 並組織實施;
2、 組織協調蔬菜安全衛生優質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組織協調蔬菜種子、農藥、化肥等產品的質量監督;
3、 組織指導蔬菜品種結構的合理調整,協調指導創匯農業,配合有關部門合理調節蔬菜市場供求,確保市場供應;
4、 組織協調農產品加工銷售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組織人事科
1、 負責黨委工作計畫,總結,匯報等文秘工作;
2、 負責和指導農委直屬系統基層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宣傳、統戰工作,抓好黨員和幹部隊伍建 設,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3、 負責、 考核、任用直屬系統副職(副科級)以上幹部,負責機關公務員的管理和年度考核;
4、 負責黨委有關規章制度建設,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5、 負責直屬單位工會、團委、婦女、計畫生育工作;
6、 負責直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幹部檔案和人事檔案的管理;
(七)經營管理科
1、 負責指導農委直屬系統企事業單位經濟工作,制定和落實經濟指標任務並負責檢查考核;
2、 負責直屬系統經濟情況的統計、匯總。
3、 負責農委機關財會工作,並指導直屬系統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執行財務制度,嚴格財經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