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寬城滿族自治縣智慧財產權局牌子。

根據《中共承德市委辦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寬城滿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承辦字〔2018〕56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鳳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Kuancheng Manchu Autonomous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劉鳳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轉變,職責分工,行政編制,派出機構,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實施全縣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藥品經營(零售)許可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和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全縣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等。推動全縣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權益糾紛調解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縣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縣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寬城滿族自治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地方標準。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國家、區域標準化活動,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推進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查處商標、專利等違法行為,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落實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落實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十八)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有效運用全省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縣域專利信息服務工作。
(十九)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二十)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機要、政務值班、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訪、綜治、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化等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外事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黨務工作。
(二)人事股。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法規股。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科技和財務股。擬訂實施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縣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管理、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各類資金和制裝管理工作。組織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五)信用監管和登記註冊股。擬訂全縣個體工商戶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措施辦法並實施。組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組織指導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參與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實施並完善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股(網路交易和契約監督管理股)。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縣消費者權益糾紛調解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負責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工作。
(七)質量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縣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全縣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縣級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擬訂全縣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地方標準相關工作。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組織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推動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商品條碼工作。組織參與國際、國家、區域標準化活動,創新標準管理模式;貫徹落實國家認證認可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落實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縣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組織對國家強制性認證、自願性認證活動和全縣獲證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情況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八)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縣政府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法擬訂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縣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工作。承擔工業產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質量、標準、計量和認證認可違法行為的查處。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股(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擬訂推進國家、省、市、縣食品藥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食品藥品等方面的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縣各鄉鎮和縣有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食品生產和流通監督管理股。負責實施全縣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食品(含保健食品)銷售類經營許可工作。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含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食鹽)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縣相關違法行為。組織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含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食鹽、食用農產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縣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全縣相關違法行為;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法行為;擬訂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負責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餐飲消費食品監督管理股。負責實施全縣餐飲服務類食品經營許可工作。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縣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查處全縣相關違法行為。建立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動協作工作機制,組織縣內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負責實施全縣藥品經營(零售)許可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藥品、醫用氧、藥用輔料生產環節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進行監管。組織開展質量抽檢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承接上級委託的藥品生產環節、註冊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藥品質量進行監管,組織實施藥品質量抽檢。承接上級委託的藥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質量抽檢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依法承擔上級委託的醫療器械生產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環節安全管理有關規範,依法對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質量抽檢及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承接上級委託的化妝品生產環節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四)智慧財產權股。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和制度。落實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承擔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合作任務。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擬定和實施推動建設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查處商標、專利等違法行為,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做好全縣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等有關信息化建設。承擔縣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職能轉變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推動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縣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全面壓減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國家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相關政策,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大力培育智慧財產權品牌服務機構,改善服務質量。
(三)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工業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五)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進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提升檢驗檢測機構實力,切實提高承擔全縣檢驗檢測任務需求能力。

職責分工

 (一)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制定、實施全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有關信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開展進一步調查。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與縣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行政審批局負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登記的受理和審批工作,及時將審批相關信息推送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和個體工商戶、企業食品經營許可以及藥品經營(零售)許可的審批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接審批部門推送的審批信息並進行監管,兩部門要建立機制,確保審批與監管的有效銜接。商事制度改革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推進,涉及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註冊以及明確劃入審批部門的審批類許可事項由縣行政審批局具體實施。
 (五)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縣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縣鹽業專營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依法不屬於本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涉嫌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兩部門通過政務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作配合制度。
(2)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全縣藥品流通發展規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
 (六)與縣著作權局的職責分工
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行政編制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編制42名,(其中行政編制32名,鎖定事業編制10名)。正股級領導職數20名(含市場稽查專員4名,總監2名),副股級領導職數5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派出機構

(一)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分局(寬城滿族自治縣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機構規格為副科級,核定編制6名(其中行政編制4名,鎖定事業編制2名),設分局長1名、副分局長1名。
主要職責:組織指導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縣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縣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全縣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價格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
擬訂全縣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查處全縣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組織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根據上級授權,協助查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案件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
擬訂全縣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二)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關分局。機構規格副科級,核定編制7名(其中行政編制6名,鎖定事業編制1名),設分局長1名,副分局長1名。城關分局設2個內設機構:
(1)綜合室。機構規格股級,核定編制2名(其中行政編制1名,鎖定事業編制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根據授權辦理轄區內市場主體註冊登記等相關手續。
(2)監管室。機構規格股級,核定行政編制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根據授權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市場主體資格及生產、經營行為。根據授權對轄區內經濟違法案件進行查處。
(三)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峪耳崖分局。機構規格副科級,核定編制7名(其中行政編制6名,鎖定事業編制1名),設分局長1名,副分局長1名。峪耳崖分局設2個內設機構:
(1)綜合室。機構規格股級,核定編制2名(其中行政編制1名,鎖定事業編制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根據授權辦理轄區內市場主體註冊登記等相關手續。
(2)監管室。機構規格股級,核定行政編制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根據授權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市場主體資格及生產、經營行為。根據授權對轄區內經濟違法案件進行查處。
(四)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湯道河分局。機構規格副科級,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分局長1名。
(五)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板城分局。機構規格副科級,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分局長1名。
(六)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桲羅台分局。機構規格副科級,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分局長1名。
(七)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機構規格副科級,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分局長1名。
以上分局主要職責:根據授權辦理轄區內市場主體註冊登記等行政許可相關手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轄區內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現任領導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鳳衛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王春珍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蔡賀鐘、楊守義、李麗娜、張連鎖、安文生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正科級幹部:夏禹會、何福軍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幹部:王軼之
寬城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張海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寬城滿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寬城滿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 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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