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質量控制目標定位

審計質量控制目標定位是指通過加強審計質量控制,使審計任務的完成最大限度地滿足審計信息使用者或社會公眾對審計所寄予的期望。而提高審計質量的終極目的也就是儘可能地縮小審計質量水平期望差距。
審計人員在審計執業過程中,需要按照所在行業的執業標準從事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執業責任。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是保證政府部門就其管理使用公共資源的情況向立法機構以及公眾負責,並就政府部門的管理質量以及遵守許可權範圍情況發表獨立意見。所有與公共資源管理有相關利益的人員(包括立法機關、政府機構、國家公務員、社會團體和公眾)在了解、熟悉、接受並支持審計機關履行職責的同時,必然也對審計工作的質量水平有一個期望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