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習慣法指國家認可並由國家強制保證實施的社會公認習慣了的審計法制,是審計法規的間接淵源之一。習慣法是在社會生活中經過長期實踐而形成的為人們共同信守的行為規範。
它必須具備的條件是:(1)相當長時期以來確為人們慣於遵行的事實;(2)其內容有比較明確的規範性;(3)現行審計法規沒有關於該項行為的明確規定,與現行審計法的基本原則沒有牴觸;(4)經審計署認可並保證其實施。
審計習慣法指國家認可並由國家強制保證實施的社會公認習慣了的審計法制,是審計法規的間接淵源之一。習慣法是在社會生活中經過長期實踐而形成的為人們共同信守的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