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扣款是指審計機構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被審單位實施的一種經濟處罰措施。當審計機構下達審計決定後,被審計單位如採取抵制態度,拒絕按照審計決定事項上繳違紀款項,經有關部門催繳無效時,審計機構有權書面通知被審計單位的開戶銀行從其存款戶中將違紀款項扣繳入庫。審計扣款是國家賦予審計機構的職權,是審計監督權威性的一種體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扣款
- 定義:指審計機構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被審單位實施的一種經濟處罰措施
審計扣款是指審計機構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被審單位實施的一種經濟處罰措施。當審計機構下達審計決定後,被審計單位如採取抵制態度,拒絕按照審計決定事項上繳違紀款項,經有關部門催繳無效時,審計機構有權書面通知被審計單位的開戶銀行從其存款戶中將違紀款項扣繳入庫。審計扣款是國家賦予審計機構的職權,是審計監督權威性的一種體現。
審計扣款是指審計機構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被審單位實施的一種經濟處罰措施。當審計機構下達審計決定後,被審計單位如採取抵制態度,拒絕按照審計決定事項上繳違紀款項,經有關部門催繳無效時,審計機構有權書面通知被審計單位的開戶銀行從其...
審計扣款通知書是指審計機關依照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通知被審計單位的開戶銀行實行強制性扣款的書面檔案。審計機關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根據有關法規作出應上繳國庫款項的處理決定並通知被審計單位執行後,如被審計單位不按期上繳又經有關部門催繳無效時,審計機關即可填發《審計扣款通知書》,通知被審計單位的開戶銀行...
審計繳款是指審計機關違反財經法紀單位所採取的一種經濟處罰措施 在審計的結束階段,審計機關根據審計報告列明的事項,對被審計單位偷稅漏稅截留利潤等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作出經濟處罰決定,以審計決定的形式通知被審計單位將違紀款項上繳國庫。同時,將繳款決定書面通知財政、稅務等部門。財政、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對被...
審計制裁是指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對違反財經法紀或阻撓、拒絕、破壞審計工作的被審計單位所採取的強制性處罰。它是保障審計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手段。根據《國務院關於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和《審計署、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執行審計機關作出的繳款、扣款、停止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處理決定的聯合通知》的有關規定,我國審計...
審計臨時措施 審計臨時措施是指對被律單位為了阻撓、拒絕和破壞審計工作正常進行所採取的緊急措施。包括封存現金、資財、帳冊,凍結存款,停止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強制扣款和繳款,直至送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等。
《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是指審計機關根據審計報告作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這項決定具有法律強制性。確認被審計單位存在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問題,需要分別作出:沒收其非法所得,上交稅利,處以罰款、扣款、停止財政撥款、停止銀行貸款等經濟處理決定。《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主要是發給被審計單位據以執行的,並同時通知...
工程結算審計是對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終了時,與建設單位所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中間結算(含跨年)檢查工程形象進度的工程量,施工產值和預算成本是否正確、真實、本期應結工程價款淨值是否與本期實際完成的施工產值或結算價值,扣除預收工程款、抵扣備料款、甲方材料款以及其他應扣款後的餘額...
人民法院裁決經濟糾紛案件、對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和判決沒收罪犯存款,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結案處理的經濟違法案件,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海關追繳關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海關打擊經濟犯罪、走私違法案件,審計、物價部門查處違紀案件等,可以由縣級(含縣級)以上部門通過銀行從被執行單位和個人的存款中扣收。按...
審計執法是審計組織及審計人員對國家有關法令、規定的貫徹執行。主要指對依法定程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審計結論和決定及其處理意見,按其內容與要求切實付諸實施的行為。廣義的審計執法還包括:(1)審計實施過程中要依法審計,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2)提出的審計結論和決定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3)在實際...
審計查賬,是指審計人員審核會計憑證、賬簿和會計報表,判定其中是否存在差錯和舞弊。程式 1、審前準備 審前準備工作很重要,它是我們了解被審單位和對象、確定審計重點,提高審計質量,節約審計成本的重要一環。孫子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審前準備要把握好兩點:一是審前調查,其中包括:(1)同一被審計單位不同...
按照《公司法》規定,企業投資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相關公司註冊資金的證明,通過審計部門進行審計並出具“驗資報告”。4、辦理營業執照 5、新企業開設銀行基本帳戶 開設基本帳戶提供材料:①營業執照正本原件;②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③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④法人身份證原件;⑤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
3.集團企業管理中心由各企業董事會授權與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簽訂《高級管理人員經營目標責任書》,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量化考核指標,建立風險經營機制,年終考核由企業管理中心根據審計稽核部門的審計意見,向董事會提出獎懲建議,董事會在此基礎上進行調整。4.集團企業管理中心會同集團稽核中心、財務結算中心對目標...
第三十四條 單位或個人對罰款決定既不申請複查,又不執行的,由原檢查機關依照規定通知銀行扣款或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三十五條 根據《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執行檢查、處理的審計機關、財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對有違反財政法規行為的單位及其責任人員,不按照本規定進行處罰的,由執行檢查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或者...
推動審計查處問題整改工作制度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專題詢問審計整改報告綜述 12月26日下午,人民大會堂金色大廳。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於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這次詢問聚焦投資預算、地方債務、彩票發行、審計“全覆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