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扣款是指審計機構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被審單位實施的一種經濟處罰措施。當審計機構下達審計決定後,被審計單位如採取抵制態度,拒絕按照審計決定事項上繳違紀款項,經有關部門催繳無效時,審計機構有權書面通知被審計單位的開戶銀行從其存款戶中將違紀款項扣繳入庫。審計扣款是國家賦予審計機構的職權,是審計監督權威性的一種體現。